性侵女网友「女上男下」辩你情我愿 台东淫男遭法官打脸
男子在住家直接硬上对方,事后辩称是你情我愿,还说有用「女上男下」的体位,女子说当时是担心激怒对方才会委屈配合。(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东一名男子去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女子并短暂交往,但女子隔1个月仍决定回到原本男友身边,对他提分手,没想到难子一怒之下在住家直接硬上对方,事后辩称是你情我愿,还说有用「女上男下」的体位,女子说当时是担心激怒对方才会委屈配合,法官仍依强制性交罪,处3年8月徒刑。
判决出指出,男子去年1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女子,女子隔月表示想与原本的男友继续交往,要与男子结束关系,男子不满之下在住家性侵对方,女子当下因担心男子对她不立,等男子洗澡完才故做镇定离去,并决定报警提告;男子辩称当天他因心情不好喝了酒,女方主动上前拥抱并亲吻,当时2人有「女上男下」体位,认为彼此是合意性交。
男子辩护人称,女子证词前后矛盾及刻意避重就轻,且2方曾交往过一段时间,案发前一天曾发送倾吐爱意简讯,性行为过程中也有配合,还说若女子当时遭性侵,应该可以大声向同住的男子母亲呼救;女子表示当时男子问她「你不是喜欢我吗」语气很凶,还说「就叫妳在上面一下,是会怎样」,她担心激怒对方才会配合性爱动作,也等到对方洗完澡才离开。
法官检视两人的讯息,案发后女方曾传送讯息说「我是不是一直说不要」,男子回应「那你现在想怎样」、「告我吗」等讯息,并未否认性侵一事,法官判定性侵犯行属实,审酌陈男为旅宿业主管、月薪4万等情,依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8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