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男上旅馆隔天互加脸书好友 女告性侵法官判败诉

▲提告女子事后还和张男互加脸书好友,因此法官认为强制性交罪不成立。(图/非本案当事人/翻摄自脸书)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女子去(102)年和男友吵架被赶出住处后,主动约张姓男子北投区旅馆喝酒聊天,事后女子指控张男趁她昏睡时性侵,但士林地方法院认为,女子主动提议要到旅馆,发生性行为隔天还付3000元过夜费用,并和张男互加脸书好友,也向朋友承认不小心和张男发生关系,因此判张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女子自称酒量很好,因此怀疑是张男对她下药性侵,还表示曾询问张男是否趁她意识不清性侵,张男当时承认,并且有录音存证。

但法官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张男让女子服用不明药物,而且录音内容中张男虽未否认,但也仅回答「嗯」、「喔」、「好,所以我错了」,显然是在安抚女子情绪才不反驳。

判决指出,女子主动提议要去旅馆的隔天,还自己付清过夜费用,并和张男互加脸书好友,实在无法认定是违背女子意愿性侵,因此判张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