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尪与女网友暧昧进旅馆求偿百万 法院「这原因」判她败诉

新北市一对夫妻小美(化名)与阿德(化名),结婚后因为阿德多次夜不归宿,甚至和女网友牵手拥抱并进出旅馆的行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新北市一对夫妻小美(化名)与阿德(化名),结婚后因为阿德多次夜不归宿,甚至和女网友牵手拥抱并进出旅馆的行为。因此请求侵权损害赔偿100万,新北地院审理后驳回。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阿德自民国111年9月9日结婚,虽未育有子女,但小美控诉,阿德在婚后多次夜不归宿,且与一名网路认识的女性A女关系过于亲密,甚至在民国112年8月12日出现多次牵手拥抱并进出旅馆的行为。小美认为,这一行为已构成对其配偶权的侵害,并要求阿得与A女赔偿精神损害金100万元。

然而,阿德否认所有指控。他表示,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早在2023年1月已因争吵导致分居并最终协议离婚,且他并未与A女有任何超越一般交往的亲密行为。面对小美提供的影片和照片证据,阿德强调,影片中的男子与他外型相似,但无法确定为他本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小美所提供的影片和照片并未清楚证明阿得与A女有不当亲密行为。虽然影片中的人物确实有亲密举动,但影像模糊,难以确认身份。此外,法院认为,小美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阿得侵害其配偶权,无法构成重大侵权事实,因而驳回小美的损害赔偿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