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骑士车祸要求赔偿上百万元 这原因让上诉驳回

李姓女骑士因为车祸要求对方赔偿上百万元,桥头地院民事庭审理后驳回她的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谢姓男骑士与李姓女骑士于2018年在路竹区发生车祸,李女因为受伤,支出医疗费用27万余元,她主张此车祸造成其身心痛苦,要求谢姓男子赔偿医疗、精神慰抚金等共上百万元。李女不甘民事一审败诉,再次上诉,但桥头地院民事庭法官审理后认为李女提出此要求并无根据,因此判谢姓男骑士免赔。不得上诉。

李姓女骑士主张,她因为被撞导致重伤,且对方还超速,导致她受到重伤包含头部外伤并右侧颞叶及顶叶脑挫伤性出血、左侧耻骨骨折等,除医疗费用27万余元外,她在接受治疗时申请看护的费用2.9万元,以及要求谢男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合计应赔偿她130万余元。扣除已请领的强制汽车责任险保险金8万1630元,谢男需赔偿她121万余元。

谢男则指出,此车祸是对方逆向行驶所致,自己并无超速或违规。且此案在之前的桥院刑事诉讼附带民事判决,已经判处他没有过失。就算他有过失,他要负责的过失责任比例仅10%,对方要求的精神慰抚金也过高,法院应驳回李女的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之前的审理李女已经败诉,理由虽然不同,但结论一样,应该维持。法官审理后依民事诉讼法第436条之1第3项、第449条第2项、第78条驳回李女的上诉,谢男不用赔偿李女。此案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