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未「两段式左转」遭撞死 父母求偿2百万败诉

机车两段式左转示意照。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张姓男子2014年1月骑机车沿高铁路左转大中二路时,与陈姓男子驾驶的轿车相撞,不幸死亡,张的父母向陈求偿近200万元;高雄地院认为张的机车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判陈男免赔,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4年1月19日上午,陈男驾驶轿车沿左营区高铁路往北行驶,张男骑机车沿高铁路往南行驶,行经高铁路、大中二路交叉口时,张左转撞上陈的轿车,导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害,送医抢救仍告不治。

死者父母认为陈男没有注意车前状况肇事,提告过失致死并分别向陈男求偿968,342元、988,077元;经高雄市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肇事原因是张男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有关过失致死部分检方对陈男处分不起诉。

民事部分,法官认为,陈男左侧有2辆自小客车暂停在交岔路中央等待左转至大中二路,挡住其左侧视线,导致无法发现张男,等到经过左侧待转车辆后才发现对方,立即朝右偏驶闪避,并非未注意前方车况,加上死者没有两段式左转,因此判张男父母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