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车祸擦撞全身瘫 狠母花光444万赔偿金「害器官衰竭亡」
彰化一名24岁杨姓男子2013年骑机车出门遭小客车碰撞,导致终身四肢瘫痪,便将名下邮局帐户、存折、印章、身分证全交由母亲保管,共得到赔偿金636万元。不过他发现,母亲花在他身上的医疗、安养费用仅185万元,户头却只剩下5万余元,其余444万全被挥霍殆尽,7月终因未获良好照顾器官衰竭死亡。
判决书指出,杨男10岁时父母离异,由父亲监护住在台南永康,后来他搬到彰化和美与母亲林姓妇人同住。2013年3月5日晚间,他骑机车载着女友行经台中市西屯路与汉口路交叉口,与自小客车发生碰撞,虽紧急送医急救,仍终身四肢瘫痪,无法处理赔偿事宜,便将名下存折、印章、提款卡和身分证交给母亲保管。
林妇受儿子托付与对方调解,共拿到400万元赔偿金,再加上残障津贴、利息收入等,共收到636万909元。林妇陆续帮杨男支付医药费、看护费、交通费、零用金共185万3487元,尚剩余400多万元「救命钱」;她明知儿子全身瘫痪,复原不乐观,在工作赚钱之前,全赖这笔钱保命,却陆续从银行、邮局领出供自己花用。
2014年8月开始,林妇就已将剩余的赔偿金全花光,经常避不见面。杨男发现母亲常借故不来,只有看护和朋友陪伴,加上转院的救护车费用也没支付,心生怀疑,于是偷偷办理补发身分证和存折,一查帐户余额才发现只剩下5万9508元,其余444万7914元全不见,委由律师怒告母亲侵占。
杨男瘫痪3年多,没能经常翻身、擦澡,妥善照顾伤口,最后全身溃疡褥疮,甚至曾在开庭时大便失禁,无奈经济陷入困境,无法聘请看护照料,于上(7)月23日多重器官衰竭而死。
判决书指出,杨男全身瘫痪病情严重,终身需要看护,区区600多万元是他的救命钱,用完等于死路一条,林妇居然在车祸发生后1年半,便将444万7914挥霍一空,让儿子身陷绝境。彰化地院法官考量林妇未交代金钱去向,亦没用照顾方式补偿儿子,依侵占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至少应量处中度以上之刑度,始符合社会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