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名医喊:我有把握!结肠癌男术后大失血「器官衰竭亡」...法院判赔120万

台大名医指控害死病患法院判他应赔偿病患家属120万元。(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戴若涵台北报导

国内肠癌治疗权威、台大名医梁金铜遭指控,2016年替罹患乙状结肠癌患者开刀时,不顾对方刚进行心导管手术,有施打抗凝血剂,导致病患事后大量失血休克,最后身亡。病患家属愤而提告求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有过失,与台大医院连带赔偿家属12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邱姓病患的家属主张邱男罹患乙状结肠癌,2016年9月1日转到台大医院就医,由梁金铜诊断及治疗,孰料,他除了就安排手术的日期有与邱男及家属讨论外,并未告知他们有关实施手术的风险资讯,便排定9月9日进行手术。

同年9月7日邱男接受清肠时,突然感到心脏不适,转入心脏科加护病房,进行心导管手术,接受抗凝血药物治疗。心脏科医师建议邱男应至少观察一周再接受手术,降低手术风险,但梁9月8日上午仍告知家属将依既定时程进行,家属转知心脏科医师建议延期,仍遭拒绝。梁表示,自己有把握。

邱男家属控诉,手术期间梁走出手术室,向他们表示,达文西手术进行到一半无法继续,要改采传统手术。而邱男术后大量出血,生命迹象极端不稳定,最后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家属认为梁有过失,伤心提告并求偿743万余元。

梁金铜与台大医院辩称,梁术前已善尽医师说明告知义务,术前也检测邱男的凝血功能数值报告中说明他并无凝血障碍手术过程中对于邱男出血、止血、输血等各样处置也符合医疗常规,并无过失之处。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梁金铜为邱男进行手术前,没有就手术治疗方案可能在术中更改为传统开腹手术,尽告知及说明义务,让家属评估邱男身体状况再决定是否接受手术,有过失,另外,邱男术后死亡,无法排除与手术有因果关系可能性

法官最后判台大医院与梁金铜应负起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邱男妻子、2名子女共120万元精神抚慰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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