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交时间甚短…男大生硬上高中女 法官判他缓刑
▲男大生性侵一名高中少女,法官判他缓刑,原因之一竟是:性交时间短。(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一名高中少女日前透过网路结识男大生,双方相约看电影、聊天,事后男方约少女到他的租屋处过夜,还强调「不会对妳怎样!」少女信以为真,但仍被对方性侵得逞;事后双方和解,法官考量男方还在念书,且性交时间短,应无再犯之虞,予以他缓刑。
这名少女指控,她和卢姓男大生在去年透过LINE认识,双方聊天之后,相约在同年6月20日出游;当天2人一起去看电影,还到阳明山泡脚,一路到了凌晨时分,卢男邀她到其租屋处过夜,少女见卢男态度诚恳,且对方一再保证「不会对妳怎样!」因此便答应请求,随同卢男到他租屋处过夜。
不料到了21日上午10点半左右,卢男突然强压在少女身上并意图性侵,少女挣扎大喊「别这样」,但卢男仍强脱她裤子,并且语带威胁「妳再乱动,等一下打的就不是床」,最后仍性侵得逞。事后少女报警提告,卢男到案时坦承犯行,因为少女未满18岁,依法得加重其刑。
法院审理之后,卢男和少女及其家人达成和解,愿意赔偿30万元,其中已先支付20万元,剩下10万元则分期付款;法官考量卢男性交时间甚短,手段并非凶残,且还在就学当中,因此判2年徒刑、缓行5年,交付保护管束,须服20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