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内硬上醉酒女 科技男悲求法官没工作又轻生获缓刑

灌醉酒女包厢内硬上 科技悲求法官工作又轻生获缓刑。(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一名C姓男子,今年1月2日凌晨,与2名友人前往台中次一家酒店喝酒,陪酒小姐A女因「一对三」不胜酒力昏睡,C男竟趁着友人离开之际,在包厢内性侵A女后,将她留在包厢内离去。A女事后因酒醉不醒被送医急救,清醒时又见下体流出不明液体,才惊觉遭到性侵而报警法院审理时,C男自恳求自己从事高科技业,收入相当高,犯案后不但遭留职停薪,而且羞愧得试图轻生获救,法官查明后认为属实,加上双方已和解,将C男判1年8个月,给予缓刑4年。

根据判决书记载,C男于民国109年1月2日凌晨1时许,与2名友人前往台中市某酒店饮酒作乐,并与陪酒小姐A女于包厢内一同玩吹牛游戏及饮酒。到了凌晨3、4时许,A女呈现酒醉酩酊无力意识不清,正好两名友人也离去。

C男见四下无人,有机可乘,先将A女的短裤脱下后,当场就在包厢沙发上性侵,完事后,随即将A女裤子穿妥复原,当酒店打烊后,店内人员发现A女一人独留于包厢内,且持续昏睡不省人事,立刻将她紧急送医,但A女清醒后仍觉身体不适,并发现下体有不明液体流出,才惊觉自己遭性侵愤而报警。

法院审理时,C男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从事科技业,原有令人称羡之稳定工作收入,犯下本案后自己也感到自责羞愧,在109年1月15日离家未归,还是试图轻生获救。法官则认为,C男犯罪后则甚感羞愧,虽曾一度自责轻生而采取消极人生态度,最终仍持续积极与女方和解,因此判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4年。

不过法官还是要求C男在刑期间内,应向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40小时义务

务,接受法治教育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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