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大生租屋处酒后遭硬上 2学弟改判缓刑

2名性侵学姊的男子一审被判3年6月,台南高分院二审改判2年、缓刑5年。(本报资料照片)

5年前,一名在台南读书的女大生与2名学弟相约唱歌后返回租屋处继续喝酒,当晚2男留宿学姐租屋处,却趁她酒后无力抵抗,无视学姊挣扎,接力硬上,女大生不甘受辱提告,一审判2人3年6月,2人不服上诉,除认罪外也各以35万和解,台南高分院审理改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学弟某晚邀约学姊唱歌,结束后又买酒买回租屋处续摊,2名学弟征得她同意后留宿,未料,竟趁她饮酒后头晕、嗜睡,违反其意愿强行脱下衣裤,轮流性侵得逞,女大生事后报警提告。学弟则于案发后,曾传讯息吐露「做错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是我们该死」等,表达歉意。

一审时,台南地院依照强制性交罪,各判2人3年6月有期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诉,2人除了认罪,也已与学姊和解,目前2人均有按期给付调解金额。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审理,2人已坦承犯行,终知悔悟,且均于原审审理时与学姊达成调解,并持续履行调解内容分期给付,因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3场法治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