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练硬上女选手30次判5年 女情欲告白「凸凹感情好」!二审改判缓刑

国家教练为满足私欲,竟性侵女选手多达30次,一审遭判5年10月徒刑,二审翻盘获缓刑。(图/翻摄pixabay)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田径项目的国家级教练阿强化名)自女选手香香(化名)国中二年级起开始担任她的指导教练,期间阿强为满足自己私欲,2012年到2015年间总会利用每月训练机会带香香上摩铁,香香总计至少被性侵超过30次。一审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共30罪判阿强5年10月徒刑;二审判决大翻盘,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后认定阿强仅剩2罪,判处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30万元,又因双方已和解,他再获缓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

阿强自女选手香香就读国中二年级时就是学务主任兼田径队教练,而香香2011年上大学至2015年11月读研究所期间,仍持续接受阿强的训练指导,且她参加国内外各项田径赛事、赚取的比赛奖金,也都是阿强规划安排、保管及管理

随着香香身体逐渐发展成熟,阿强为满足私欲,竟罔顾师生伦常,在香香大一下学期起到研究所一年级(2012年5月起至2015年10月)期间,透过每周五载送香香到台中上课机会,每月1次将她载往汽车旅馆发生关系,逼香香隐忍屈服至少30次。

香香供称,自大一起,教练每周五都会载她到台中上课,先到摩铁发生关系,这时间并没有违反她的意愿;但到大二下学期开始,她觉得不想再与教练发生关系,曾在路上跟阿强说「不想再发生关系了」、「不喜欢每周去汽车旅馆」,但对方都会不开心,并以「若没有继续维持关系,妳未来训练、就业就会有问题」等语要胁,她心生恐惧下只好继续隐忍。

▲国家级教练为满足私欲,竟性侵女选手多达30次,一审遭判5年10月徒刑,二审翻盘获缓刑。(图/翻摄pixabay)

一审台中地院认为,尽管师徒双方已有多年性关系但香香通讯体内仍用「您」、「老师」等尊称,可见教练的权威并未因2人多次性关系而减少,因此依「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权势性交」共30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月。

二审台中高分院审理时,阿强拿出香香曾写给他的纸条,上方写道「弟弟(阿强生殖器妹妹(香香生殖器)感情很好,我不忍心拆散他们」等文字,以及2015年香香在大陆比赛时,曾用WeChat传讯息给他「爱您唷」、「我们要在抱抱一下吗」的对话作证,强调2人是合意发生关系,他并没有强迫香香。

对此,法官认为香香从2013年5月起不仅没有再表示不愿与阿强交往,甚至还写下字条向教练告白表彰感情,可见2人在那段时间发生关系应为合意性交,未利用权势强迫,在勘验证据时间后判定,香香被利用权势性交总计仅2次,剩下都是双方合意发生的,审结依「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权势性交」共2罪判阿强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罚金30万,又考量双方已和解,阿强也已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应已知警惕,无再犯之虞宣告给予他缓刑3年,但缓刑期间需付保护管束,并参加3场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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