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车震人妻喊「好硬好深」无罪 二审认做爱改判刑

吴男刘女车震妻子告上法院一审判决无罪,二审逆转改判4个月及3个月有期徒刑。(示意图达志,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屏东吴姓男子前年与刘姓女子「车震」被妻子告上法院,但屏东地院表示,光凭声音不足以认定有发生性行为,因此判决无罪。不过,高雄分院法官认为,行车纪录器录下「好硬」、「好深」等咸湿对话,以及亲吻座椅摇晃的声音,可见2人当时确实有发生关系,二审分别改判4个月及3个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中指出,吴男与刘女都已婚,2人却在2014年3月13日被吴男妻子录到偷情录音档,由于背景杂声多且音量小,对话中仍可清晰听见「这个动作很难脱衣服」、「憋也可以吻」、「好黏哦」、「好深受不了」、「好硬喔」等咸湿对话。

屏东地院一审认为,虽然录音档中有座椅摇动的声音以及呻吟声等,但光凭声音没有影像实在难以认定有发生性行为,且事发当时是中午1时许,大白天就在路边或是公园车震虽然不无可能,但并非常态,因此判2人无罪。

吴妻不服提起上诉,高雄高分院则认为,吴妻录到的对话以及里头所有的声响都明显可见2人当时正在做爱,况且「好硬」、「好深」可用来描述男女性器官结合,因此不采信被告说词,分别改判吴男4个月、刘女3个月有期徒刑,且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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