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阳光网揭法官个资 司法院强烈质疑妥当性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财团法人民司法改革基金会17日宣布上线成立「司法阳光网」,公开法官出生年份职务经历奖惩纪录、相关新闻评论资料,并可由民众随意张贴留言,司法院18日罕见的发出措辞强硬声明稿,强烈质疑司改会此举的妥当性,有误导社会大众上网接收错误或未经确认资讯之虞,进而对司法产生信赖

▲司法院今日对民间司改会设立「司法阳光网」公布法官个资作法,发出声明稿强烈质疑妥当性。(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司法院声稿指出,司改会公开法官出生年份、职务经历、奖惩纪录、相关新闻评论等资料,属法官个人档案一环,其搜集、处理或利用,并未尊重法官本人之权益,且未依诚信方法为之,例如对同名同姓者资料之混淆、揭露与审判职务无关之个人资料、未正确载明及合理查证之奖惩纪录、法官无从澄清之新闻评论、对未构成惩戒或职务监督处分事件为不当分类等等,有误导社会大众上网接收错误或未经确认之资讯之虞,进而对司法产生不信赖,甚至造成个案当事人对法官之预设立场,显已逾越其寻求司法公开透明之目的

司改会系以从事司法改革、重建人民对司法信赖为设立宗旨,并以监督司法公正裁判品质为要,历经20年之努力,已是具公益色彩民间团体,应值尊重。

然建立并提升人民对于司法之信赖,本有赖从事司法实务之审、检、辩三方共同努力始能克尽其功;而完整公开法庭活动以供全民共同检验者,为任何一方所不能置身事外。若以错误或未经确认之资讯,任由人民上网接收,复恣意由社会大众在个案审判前「公审」法官,已斲伤该会累积建立之社会形象,不仅无益于提升人民对司法之信赖,更危及我国建立未久且维护不易之审判独立核心领域,显与该会设立宗旨有违。

法务部许可司改会成为法官评鉴团体,应系基于其对健全司法可有所作为,然观察法官评鉴委员会已公开之29件决议中,有19件来自司改会请求,惟不付评鉴或请求不成立之决议多达11件,并另有1件经其撤回,显见其请求评鉴之精致度仍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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