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法官轻判案发酵 司法院将加强建立性别友善职场

司法秘书长太郎(中),率领司法院女性主管,强调将建立性别友善职场。(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对女助理多次性骚扰,司法院职务法庭再审后改轻判罚款200万元,引发喧然大波。面对各界批评,司法院经过会议后,决定要持续提升司法人员性别意识培力,并精进司法体系内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与处理机制营造性别友善职场。

陈鸿斌被控自2012年起,以「祈祷、感动」等借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拥抱,并表示有他的支持,续聘助理应无问题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勉强讨好态度回应。陈在助理续聘审核会议前一天,还对助理说「当天晚上free」,邀女方到政大河堤散步,并涉嫌趁机强吻。整起事件有如#MeToo台湾司法版。

职务法庭2016年10月间判决免除陈法官职务。陈不服提出再审,职务法庭上周四做出改判,改处陈鸿斌罚款法官一年薪水,约200万元。再审决定出炉后,引发争议,当时列席做出评议合议庭成员、台湾高等法院女庭长谢静慧,更因此辞去职务法庭法官职位。各界也对职务法庭的再审判决,大力批评。

为了回应各界批评,司法院22日召集「人权儿少保护及性别友善委员会」会议,会后作出多项结论

第一,在持续提升司法人员性别意识培力部分,将规划以性侵害等议题为主的研习活动;并在司法人员职前训练中,纳入性别意识,另外也将性别平权议题列为司法机关首长必修课程

第二,针对法官相关法令部分,全面检视依法官法设立之相关委员会、职务法庭,并研议加入外部委员、公民团体诉讼参与,或增加采纳专家报告等机制。

第三,精进司法体系内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与处理机制,在各级司法机关性别平等委员会中纳入外部委员,专责处理性别议题;另外也参酌性平三法精神,设立适当的申诉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