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涉性骚 遭移送职务法庭「建议撤职」

前惩戒法院院长李伯道被控性骚扰(本报资料照片)

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遭指控涉嫌性骚扰女部属,被害人勇敢站出来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诉后,经法官评鉴委员会调查,决议将李伯道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撤除惩戒法院法官职务。

法评会指出,李伯道在2020年11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担任惩戒法院院长并任法官,被害女子是其员工,承院长之命处理行政事务,但李男遭指控,利用公务上之权势及机会,陆续以传送讯息、碰触肢体、表示不当言语及交付信函等偏离职场长官与部属间应有之分际之方式与她互动,使她女产生恐惧、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之感。

被害人向申评会提出申诉,由申评会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经全体委员讨论后,认李伯道的行为已构成性骚扰且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等规定,情节重大,司法院即以李伯道有应付个案评鉴事由,提出个案评鉴请求。

法评会认为,李伯道不当言语及肢体接触行为,已呈现偏离职场长官与部属间应有之分际,在一般人合理认知下,确已使被害人感受不悦、遭到冒犯之感,又因她与李伯道具有长官及下属之权力不对等关系,亦使她产生恐惧、害怕、生气等负面情绪。

法评会指出,李伯道担任惩戒法院院长一职,未能谨言慎行,于任职惩戒法院期间对该院所属同仁所为不当言语及肢体接触之行为,可责性重大,严重违背法官伦理规范,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即行为时并任惩戒法院法官之职务),以昭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