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星涉性骚 监院弹劾送惩戒法院

监察委员叶大华(右)、王美玉(左)17日举行记者会,说明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谢晓星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案弹劾案及纠正原能会相关事由。(刘宗龙摄)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谢晓星因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今年1月被免职,监察委员叶大华、王美玉调查后,认定谢有工作职场霸凌、性别歧视、敌意环境性别骚扰及违反防疫规定4大违失,最终以13比0的票数通过弹劾,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同时纠正原能会,并促行政院速修「性平三法」完备相关权势性骚法制。

针对职场霸凌,查案监委指出,谢晓星身为原能会最高主管,却多次在公开场合斥责、贬抑部属,造成同仁身心压力及人格权受损;性别歧视部分,谢自2016年入阁以来,历来秘书多达8位,多数为一定身高的女性,甚至还会在面试时询问求职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规画。

言行不检、敌意环境部分,谢晓星盯视、上下打量女性部属,曾靠女性部属过近,并对其穿着打扮品头论足说「好像少女」、「最美丽的风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属恶心或反感;调查也发现,谢在疫情期间与办公室秘书用餐,违反防疫规定。

另对于纠正原能会,查案监委指出,当机关首长本身是性骚行为人,由雇主自行调查,显有「球员兼裁判」疑虑;当媒体大肆报导时,原能会虽增设监视器、张贴申诉专线等,但始终以「没有人申诉」为由,未启动相关措施,显见对《性工法》认知偏误、态度消极,因此纠正原能会。

查案监委指出,有关性骚部分,建议行政院会同相关部会重新检视申诉管道、调查处理及辅导教育等机制,并尽早完成「性平三法」修法。当机关首长成为职场霸凌行为人时,当前确实有法规规范不周问题,也有赖行政院召集相关部会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