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性骚遭移送职务法庭 法评会建请撤职

▲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涉性骚,遭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送职务法庭议处,并建请撤职。(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传出涉嫌性骚扰案件,遭司法院火速拔官,并送法官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8日晚间决定将李伯道送职务法庭议处,并建请处以最重的惩罚,将他撤职。

李伯道为惩戒法院第二任院长,自2020年11月4日上任,月薪高达30万元。但媒体报导,他在今年5月间火速办理退休,改由司法院前秘书长林辉煌接任惩戒法院院长。原来李伯道涉嫌性骚扰美女部属,经被害人指证后,才火速退休。案件爆发后,引起司法圈震荡。司法院火速将李伯道送监察院审议,另外也将他送法官个案评鉴。

监察院日前以13比0,全数通过对李伯道提出弹劾。另外法官评鉴委员会也进行审议,并在8日晚间决议,将李伯道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撤除惩戒法院法官职务)。

法评会指出,李伯道自今年3月16日至4月17日期间,陆续以传送讯息、碰触肢体、表示不当言语及交付信函等偏离职场长官与部属间应有分际之方式,与被害人互动,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感。经被害人向「司法院性骚扰申诉处理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由申评会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经全体委员讨论后,认为李伯道上述行为已构成《性别工作平等法》之性骚扰,亦违反《法官伦理规范》规定,且情节重大。

法评会最后指出,「审酌受评鉴法官数十年来服务于司法,对维持公务纪律及强化公务员权益保障所做的努力固非全无贡献,然其未能谨言慎行,于任职惩戒法院期间对该院所属同仁所为不当言语及肢体接触之行为,可责性重大,严重违背法官伦理规范」,因此认有予以惩戒之必要,相关规定,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将李伯道撤职(即行为时并任惩戒法院法官之职务),以昭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