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官暗助性侵犯遭免职律师喊冤 惩戒法院说话了

姜丽香、侯弘伟2名法官同遭惩戒法院判决免除法官职务。图为惩戒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1名少年向法院求助,称遭安置机构的林姓主任性侵,士林地院法官姜丽香及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被惩戒法院认定暗助性侵犯,判决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司法事务官,并裁定停止法官职务,但有自称本案辩护律师在脸书发文质疑判决,惩戒法院18日以澄清稿说明。

惩戒法院表示 ,本案由2位参审员与3位法官合审合判,判决结果可受外界公评,但署名「Doris Cheng」表示其为本案辩护律师,却于文中诬指受命法官及合议庭曲意捏造证据、偏颇构陷受惩戒人、司法行政践踏审判独立云云,所述全属子虚乌有、恶意中伤之词,本院特予严正驳斥。

另,本案仍可上诉,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如对本案判决不服,应循法定程序寻求救济,于法庭上提出主张与证据说服法院,而非于毫无凭据下以不实言论对外污蔑法院、斲伤司法尊严,甚至借此对法院施加舆论压力、损害司法公正。

本案起因,姜丽香在2017年1月9日裁定交付安置1名少年到安置机构辅导,2020年8月25日少年透过伯父向士林地院保护官反映,遭安置机构林姓男主任以「打手枪」方式涉嫌性侵,姜获报后,本想联系台东地院主任保护官洪幸(另由惩戒法庭审理中)就近前往处理,但因已下班而未能取得联系。

姜于是将少年遭性侵的讯息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并借由侯的协助与洪取得联系,后来洪依姜的委托在8月25日晚上前往安置机构访视少年后,马上回电给姜,告知是少年乱讲,姜也未依法通报。

9月24日姜女访视在同安置机构的另名少年后,协助林嫌取得有利的证据资料,她竟将非公开资料透露给侯,再由侯辗转提供给林嫌;侯以LINE教导林嫌诉讼策略,要对方「再多找几个去套话」、「那个少年是不是有说因为你打他,他才栽赃你」等,又将自己与姜女间的LINE对话内容截图传送给林嫌,协助对方。

案经监察院通过弹劾,惩戒法院职务法庭由2名参审员及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认定,姜及侯所为已严重减损人民对其等具有客观、中立与公正功能等审判核心功能的信任,动摇人民对司法公正性的信赖基础,已不适宜续任法官职务,判决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司法事务官。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