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丑闻!少年遭性侵2法官竟暗助嫌犯 安置机构主任确定入监
引爆2法官暗助性侵犯司法丑闻 安置机构的林姓主任判囚确定(示意图,达志影像)
2020年1名少年向法院求助,称遭安置机构的林姓主任性侵,但士林地院法官姜丽香不相信少年、未依法通报,她还泄密给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协助涉嫌性侵的林姓男子取得有利证据;姜遭惩戒罚款月俸1年,侯被判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司法事务官确定,刑事部分,林姓主任遭遭依乘机猥亵罪判刑2年5月,伤害罪判刑1年6月定谳,须入狱。
检方起诉指控,林男是某安置机构主任,在2020年4月间竟邀约经法院裁定安置在机构的少年到他在机构4楼的房间,随后未征得少年同意,直接将少年内裤脱掉,强拉少年的手去碰触自己私处,少年拒绝并将手抽回,林男又强拉对方的手为自己搓揉下体。
2020年4月17日至5月中旬间某日晚间10时许,林男再次邀约少年到房间一同喝酒后,他乘少年不胜酒力酣睡而不知抗拒之际,拉少年的手为自己打手枪,并替少年打手枪,而为乘机猥亵行为1次。
少年将其遭林男打手枪之事告知其伯父,伯父请求机构陈姓社工进行了解,林男要求少年不得再提到该事,并要求在其所预备,内容略为澄清未发生打手枪一事的文件上签名,少年拒绝。
林男竟恫称:「我现在有1把刀子啊,我都控制不住我自己要杀人知道吗?你知道吗?」、「你不知道我现在连杀人都可能吗?」、「我现在顶多就是跟你好聚好散,不然我跟你说我叫外面的人,我叫我外面的兄弟来教训你杀死你我都会,怎么整你我都会」
林男呛声「我在机构不是混假的」「我气到我有刀子我一定会砍死你啊」、「你信不信我拿刀子会把你的脸砍下去」等语,又丢掷电风扇(未丢中),再徒手殴打少年之下腭,并勒少年脖子,导致少年受伤。
历审斥责林男犯后多有对机构职员下达指示,不当影响被害人之陈述与本案之调查,且与相识之司法人员不当往来,刺探案件侦查情形,林并无真挚悔悟之心,依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9月,乘机猥亵罪判刑2年5月,伤害罪判刑1年6月。
上诉后,最高法院针对强制猥亵部分撤销,发回更审,其他上诉驳回,林男遭依乘机猥亵罪判刑2年5月,伤害罪判刑1年6月确定,将由检方声请定执行期,林须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