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财产不明被律师惩戒会停职 前士院法官陈梅钦提覆审翻案
前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陈梅钦涉嫌诈领加班费6136元,且帐户内有1537万多元现金存入,被诉财产不明来源罪及诈欺取财罪。(本报资料照片)
律师陈梅钦因任职士林地院法官期间,被控财产来源不明,一、二审均判决无罪。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陈梅钦停止执行律师职务。陈梅钦不服,请求覆审,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翻案」,决议不予停止执行职务。
陈梅钦因任职士林地院法官期间,被控不实报加班、骚扰部属,2019年被司法院职务法庭判决免除法官职务,陈事后已转任律师。
士林地检署2021年以陈梅钦因1537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起诉,并将陈梅钦移送律师惩戒委员会。但一、二审均判决陈梅钦无罪,案件最高法院审理中。
律惩会认为,陈梅钦外出饮宴毕,却不实申报加班而请领加班费,2021年间决议惩戒停止执行律师职务。
陈梅钦认为惩戒过重,向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请求覆审。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决议撤销原决定,决议不予停止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