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遭记申诫 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违背忠诚义务

吕秋远遭记申诫。(资料照/记者陈明仁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知名律师吕秋远,因为接下有利害冲突的2起案件委任,被移付惩戒。律师惩戒委员原本决议不予惩戒,但经台北律师公会请求覆审后,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审理后,认定吕秋远接案确实有利害冲突,因此做出决议,撤销原本的不予惩戒决议,改将吕秋远申诫。

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决议书指出,吕秋远2015年5月间,接受某位男当事人阿冬化名委托,要控告阿冬的妻子小近(化名),涉嫌刑事的「妨害家庭罪」官司。基于当事人利益,吕秋远在该诉讼中,必须主张小近与第三者阿建(化名),有通奸事实

但吕秋远在于同年6月4日,又接受小近的委任,针对阿德妻子提出的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辩护。在此诉讼中,吕秋远主张阿建对小近性侵,小近并未侵害阿德妻子的配偶权,不须赔偿。两起官司的成立不同的事实,诉讼间从在利害冲突实质关联

台北律师公会认为吕秋远违反《律师伦理规范》相关规定规定,且情节重大为由,移付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但委员会决议不予惩戒。台北律师公会不服,向律师惩戒覆审委员请求覆审,律师惩戒覆审委员撤销原决议,改将吕秋远申诫。

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认定,吕秋远并未告知小近和阿冬,及取得书面同意,显然违反律师伦理规范规定。另外也认为,吕秋远未尽忠诚义务,破坏小花对其信赖,情节堪称重大,因此予以申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