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接案又涉利益冲突 名律师吕秋远二度遭申诫

吕秋远(本报资料照片)

知名网红律师吕秋远,4年前因接下夫妻委任妨害家庭、性侵官司,涉及利益冲突,遭移付惩戒被记申诫,当时他批评惩戒「太离谱」、「莫名其妙」,但他日前又因6、7年前处理1件离婚诉讼时,先提供女方法律咨询,之后「忘记了」,另受男方委任担任诉讼代理人,律师公会二度移付惩戒,律师惩戒委员会认为吕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利益冲突规定情节重大,上周决议再记吕申诫。

对此,吕秋远表示,他觉得很无辜,他不服惩戒结果,将向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请求覆审。

吕秋远曾在2015年先后接受一对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与名医妨害家庭,妻子则控告名医性侵并提民事求偿,之后妻子向律师公会检举,律师公会认为吕不顾夫妻诉讼有利益冲突,却先后接受2人委任,违反律师伦理,移付惩戒。

2018年1月,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不惩戒吕秋远,但律师公会请求覆审后,2018年5月底,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认定吕接案确实涉及利益冲突,撤销原本的不予惩戒决议,改将吕秋远申诫。

当时吕秋远不满惩戒结果,接受媒体访问时怒指「一审没事,二审有事」,不知问题出在哪,根本「莫名其妙」、直呼「太离谱」。

但言犹在耳,吕秋远日前又因接案违反利益冲突规定,再被惩戒。据了解,吕秋远这次是6、7年前处理1起夫妻离婚官司及相关民事诉讼时,先提供女方法律咨询,之后忘记此事,另接受男方委任,担任案件诉讼代理人,事后女方向律师公会检举,吕再被移付惩戒。

依据《律师伦理规范》,律师接受委任,应避免损害委托人及其他委托人利益,以建立律师与当事人的信赖关系,善尽律师的忠诚义务。因此律师惩戒委员会认定,吕秋远处理此案时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利益冲突规定,对于案件当事人未尽忠诚义务,破坏信赖,情节重大,上周决议记申诫处分。

依《律师法》规定,惩戒处分从轻至重,依序为命律师在一定期间内自费接受额外的律师伦理规范6小时至12小时研习、警告、申诫、停止执行职务2月至2年、最重为除名。

事实上,律师被记申诫处分,并不会影响其执业,也不影响加入地区律师公会,但若惩戒处分决议确定后,惩戒结果将会上网公告,恐影响日后转任司法官等公职、出任官方机构的委员会委员、或担任指导律师的资格。

吕秋远是政大财税系学士、东吴法律系硕士、台大政治所博士、伦敦政经学院博士后研究。他曾任立法院国会助理、目前身兼律师、作家、广播主持人、网红等多种身份,因曾经帮知名作家九把刀打赢诽谤官司而声名大噪,并因经常在网路发文针贬时事,在媒体及网路具有极高知名度,但法界人士对他评价两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