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带30张淫照给性侵案受刑人 律师遭申诫
王姓律师去年利用接见涉性侵案的赖姓受刑人机会,在诉讼文件内夹带30张性爱淫照「闯关」,欲交给赖男狱中「解闷」,被监所检查时查获。律师公会认为王男违反律师伦理,移付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究责,律惩会决议申诫。
律惩会指出,台中市赖姓男子被控假装生病,佯请求买药为由,诱骗女性友人到其住处下药性侵,王姓律师为负责赖男二、三审诉讼的律师,2018年12月最高法院驳回赖男上诉,赖被依药剂强制性交罪判刑7年8月确定,须入监服刑。
去年1月11日下午,王到台中看守所接见发监执行的赖男时,将男女性爱猥亵照片2本共30张,夹藏诉讼文件中交给赖。赖在律见结束后,被监所人员检查身体时搜出,赖并向监所指控是王主动交付,看守所通报检察官处理。
事后,台中律师公会认为王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移付律惩会惩戒。据了解,王男坦承夹带淫照给赖,是因赖先前在羁押期间一再向他索取淫照,他虽多次拒绝,但因赖案件被判刑确定,对他辩护过程有诸多不理性指责,为了抚平赖情绪,认为若再拒绝索照会引发冲突,才出此下策。赖指证他主动交付淫照,并非事实。
律惩会认为,王男行为损及律师名义、信用、品味、荣誉及尊严,亦违反善良风俗及狱政管理,事证明确且违规情节重大,审酌王坦承违失,决议申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