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接案涉利益冲突 名律师吕秋远遭申诫!提覆审结果出炉

名律师吕秋远(本报资料照片)

知名律师吕秋远遭检举于2015至2016年间,受托处理1起离婚及相关民事诉讼时,先提供女方法律咨询,之后却接受男方母亲及姊姊等人委任打官司,并将女方咨询内容作为诉讼攻防,致女方败诉,律师惩戒委员会认为吕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利益冲突规定情节重大,去年决议吕秋远申诫。但吕秋远不服,日前请求覆审,但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认为吕秋远请求无理由,19日决议驳回。

本案源于任职某国立大学副教授的欧姓男子,与林姓前妻因感情不睦,双方有意离婚,并争执夫妻剩余财产分配,另欧男母亲、大姊则以2人购屋头期款是由她们支付,也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林女返还借款,为此,林女曾在2015年8月27日、2016年5月11日2度找吕秋远进行法律咨询。

欧男母亲、大姊请求林女返还借款一案,台北地院一审判欧男家人败诉,结果欧男家人上诉后,林女赫然发现,对造竟然找上她过去咨询过的吕秋远律师打官司,且欧男与她之间离婚案件,欧男也找吕秋远担任诉讼代理人,事后欧男母亲、大姊请求返还借款诉讼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逆转,判她须返还前婆婆及大姑共计106万元确定。

林女不满,向台北律师公会申诉,律师公会调查后认定吕秋远明知已先接受林女咨询,却在后续的返还借款、离婚案件接受欧男及家人的委任,甚至在诉讼过程引用林女咨询内容,作为对于林女不利的诉讼攻防方法,违反利益冲突事证明确,以吕秋远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规定,移付惩戒。

律师惩戒委员会调查时,吕秋远辩称,林女在咨询时故意隐匿姓名,双方并无信赖关系,但律惩会依据林女2次咨询的录音译文,发现林女均已明确告知对造姓名、双方诉讼关系,而且吕秋远当时还有意促成两造和解,怎会不知两造及诉讼关系,因此不采信吕秋远辩词。

律惩会认为,吕秋远身为律师,本应遵守法律及维护司法正义之实现,却在2次接受林女咨询后,明知有利益冲突疑虑,却仍违反律师职业伦理,先后受任林女返还借款、离婚案件对造的诉讼代理人,去年7月决议记吕申诫,

吕秋远不服,日前向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请求覆审,但经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吕秋远请求并无理由,19日决议驳回。

本案是吕秋远第2度因接案违反利益冲突被记申诫处分,他曾在2015年先后接受一对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与名医妨害家庭,妻子则控告名医性侵并提民事求偿,之后妻子向律师公会申诉,吕遭移付惩戒。律惩会一度决议不惩戒,但经律师公会请求覆审后,2018年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撤销原先的不惩戒决议,改为吕秋远申诫。

吕秋远是政大财税系学士、东吴法律系硕士、台大政治所博士、伦敦政经学院博士后研究。他曾任立法院国会助理、目前身兼律师、作家、广播主持人、网红等多种身份,因曾经帮知名作家九把刀打赢诽谤官司而声名大噪,并因经常在网路发文针贬时事,在媒体及网路具有极高知名度,但法界人士对他评价两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