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案凶嫌遭判入狱 盼翻案声请再审结果出炉

震惊社会的2014年北市信义区夜店杀警案,刑警薛贞国遭殴惨死。(本报资料照片)

9年前震惊社会的北市信义区夜店杀警案,参与犯案的男子樊豪去年遭判囚7年6月定谳,他声请再审及停止刑罚执行,否认在场参与攻击员警薛贞国致死,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所提的证据不足以动摇原确定判决,裁定驳回声请。可抗告。

2014年9月14日凌晨2点多,曾威豪及当时的女友刘芯彤在信义区SPARK夜店消费,曾男因酒醉与安管人员冲突后,2人打电话给萧叡鸿抱怨,萧为替2人出头,纠集人马到夜店理论。

萧男等70多人前往SPARK,台北市警信义分局刑警薛贞国获报前往查看,并表明警察身分,因责备曾等人吵闹行为,引起萧男等人不满,出手殴打薛,还高喊「杀死他、拖出去」,薛最后遭痛殴致死。

主谋萧叡鸿等61人在4年前已判刑确定;另9人部分,最高法院去年将主嫌「富二代」曾威豪、刘芯彤夫妻各依聚众斗殴致人于死罪判刑8年,樊豪等7人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谳。

入狱执行中的樊豪声请再审,他提出监视器画面截图、勘验结果及诊断证明书,主张他没有攻击夜店安管也未参与伤害之行为,与其他共犯间无犯罪行为之分担,对薛贞国死亡之结果显无相当因果关系,他声请再审及停止刑罚执行。

高院认为,原确定判决所引用、记载之监视录影画面勘验结果,并未记载樊豪有攻击安管,且已就证据单独或综合案内其他有利与不利之全部卷证予以判断,他声请再审意旨不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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