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爱请假1/政府带头想省钱 甄选短期钟点工教师大开法律后门

卢姓代理教师只上课6周就被解职十分不满,认为教育部以学期单位请假的规定形同虚设。(图/卢老师提供)

一名卢姓代理教师(卢男)向本刊投诉,他参加台北市某国小英文代课老师甄选,但才代课6周就因留职停薪的赖姓英文老师(赖女)复职,造成卢男「代理原因消失」被辞退,卢男表示,根据教育部留职停薪的规定须以学期为单位,为何6周就能复职,而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赖女申请留职停薪是因「家有自闭儿需照顾」,复职原因则是「情况好转」,卢男强调,赖女从未拿出具体的证明,并于复职后不久又以相同理由申请留职停薪,先后4次而且复职期间都包括寒暑假,但校长均予核准

卢男痛批台北市教育局违反中央法令纵容下属单位滥权人事行政管理,损害代理教师聘约权利,他更直指反复申请留职停薪且申请复职的老师为赚取寒暑假不用上课的薪资年终考绩奖金,而校长摆明涉及包庇,准许老师多次以同一理由留职停薪又一再同意复职。

本刊调查,现年40多岁的卢老师是美国印第安那大学音乐演奏硕士旅美10年,分别在音乐及英文教学领域均极为优秀,学经历丰富,他于2015年2月24日经公开甄选受聘于台北市某国小,任职6周后,同年4月12日校长准原请假教师复职,并以代理原因消灭为由将其解雇,但同年5月至7月间,又再度准许该教师用同理由继续留职停薪。

卢男于2016年12月至台北地检署提告校长、相关主管与教师等4人涉及侵占及伪造文书罪,但未获检方起诉,卢男同时提起诉愿、行政诉讼及民事损害赔偿官司,但一审均先后败诉,目前他继续上诉二审,他说「我绝对不认输,因为违法事实太明显了。」

该校校长出庭时也答辩,其作为完全合法,强调教师留职停薪办理依据是「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教师留职停薪乃经核准离开原职务而准予保留职缺及停止支薪,至规定期间届满或留职停薪原因消灭后,回复原职务及复薪,所以正式专任教师留职停薪期间仍具正式专任教师身分

该校长指出,教师申办留职停薪应填具留职停薪申请书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留职停薪是教职员权益事项,而回职复薪乃权益之中止,是依当事人需求及意愿办理,所以申办回职复薪无庸检证,惟仍需填具申请书。

「为代理教师发声」的群组里,有教师对政府的代理教师制度提出抨击。(图/卢老师提供)

尽管卢男主张根据教育部函释留职停薪办法,教师复职应由小组会议教评会)审议,校长未经审议,在无法令授权下,擅自准教师复职,已损害卢男权益,但未获法院认可。

根据教育部「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规定,教师因配偶或子女重大伤病须照护而申请留职停薪,服务学校、机构或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不得拒绝。本案的正课英文老师赖女以「家中有自闭儿需照顾」为由申请留职停薪,是其合法权益,而「请假半年,小孩治疗费用比较多,若复职的话可以让小孩接触团体生活,且多一份收入可以让生活比较好。」说法也获得法官认可,判定是原任英文老师合法权益。

但有教师指出,代理教师的「发明」,「就是政府想省钱而发明出来的短期钟点工教师,是中央、地方,甚至学校校长发现在《教师法》的保障之下,太过不利行政,才开此不利教师的法律后门。」

值得一提的是,民事法庭虽判决卢老师败诉,但法官却在判决书中特别叙明,「教师如申请留职停薪后再于寒暑假申请复职,又于次学期开学后以同一事由留职停薪,纵有造成外界观感不佳之情形,亦非本院审究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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