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5工读生控校未投保 劳动局判违法却不开罚

▲▼高教工会20日举行记者会,要求劳动局应尽快对违法校方开罚。(图/高教工会提供)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政大5名在上学期担任系所工读生的兼任助理出面检举校方未为其投保劳保、提拨劳退金。北市劳动局调查后,判定该5名助理与政大校方之间,确为「雇佣关系」,但至今却还没对违法校方开罚,让学生难以接受。

高教工会强调,北市劳动局虽能做出对的决定、判定兼任助理之雇佣关系,却在来函中将裁罚权推回劳动部。「我们无法接受这种「劳动主管机关集体当机」的状况,因此强烈要求台北市劳动局、劳动部,既然认定政大兼任助理为劳工,就应针对政大违法未为其员工投保的行为,立即开罚!」

检举人同学表示,他在系办当工读生,帮忙做些文书处理,一星期约4~8小时,「我觉得我是去打工赚钱的,不是去学习的,而且也不认为现在这个年纪还要学word」,学校以「学习型助理」包装真的很过分

检举人陈同学表示,自己担任劳工所工读生,工作内容包括整理所上图书室、所办值班、递送公文等等,薪资以时数计,值勤时间每回至少4小时。除了工作与薪资具有对价关系,同学在现场也必须听从行政人员或相关教师的指挥监督劳动成果也归属于系所,从属性相当明显。

高教工会认为,政大的5名案例,加上检举行动至今的24起兼任助理适用《劳基法》、确立雇佣关系案例,目前累计案例已经高达29起,且检举人广及各种兼任助理类别,在在证明「学习型助理」只是教育部图利校方、未规避雇主责任虚设后门

校方也在刚刚紧急做出澄清,5名学生中,2名已与政大签署「学习型关系认定表」,工作内容转换为图书馆社资中心学术服务平台计划,以及传播学院特色发展计划,均属学习性质;另一名转计划类劳动型兼任助理,且学校已为其投保劳保、及提拨劳退金,维护劳基法相关权益。其余两名学生原领取助学金经费均请领至7月底即截止,「所谓5名兼任助理一案,政大并未违反劳基法任何一项条文。」

政大校方说明,去年6月17日教育部及劳动部来函公布「专科以上学校强化学生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权益保障处理原则」与「专科以上学校兼任助理劳动权益保障指导原则」后,随即订出「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权益保障处理办法」,自兼任助理纳保分流后,已针对劳动型兼任助理投保劳保、及提拨劳退金,以维护劳动型兼任助理「劳动基准法」相关权益,「政大均依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并未违反劳基法任何一项条文,既无违法,也无所谓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