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给」保卫战(二)

老侯

小林护士登场

第二天,我依照高原给我的电话号码,打给了义务弁护士,小林先生(日语中,对于弁护士这类学有专精的人,就需要称「先生」)。小林在电话中听完了我的描述后,约我在他的事务所见面。

事务所位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连个招牌都没有。但我仍希望他是个「大隐于市」的能人,等到我见到他本人时,心凉了一半。看上去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慈眉善目有余,招呼我坐下时也算是热情,但说话却是有气无力,实在不像是个辩才无碍的法律专家。生平第一次找律师,电视电影里,律师精明干练的形象深印我脑海,这和眼前这位「欧吉桑」差得太远太远。

我自我安慰地忖度着:「免费的,还能怎么样。」

我开门见山说明了我的委托事项。小林先生听完了我的说明,陷入沉思,隔着厚厚的老花眼镜,我几乎以为他在睡觉。

半晌,他总算开口

侯桑,有薪假事情,请放心交给我。我帮您争取。至于这个加班费嘛…」他咳了几声之后,又开始沉思。我想,他要是个收费律师,足以把花钱买他时间客户急死。

过了一会儿,他似是思考完了,继续接着说:「既然向公司提出的『工作时间表』,都是事前被公司挡下来加工过的,证据力不大;侯桑要是手边有当时的工作纪录,哪怕是手写的都行,全都拿出来作证据;如果有当时一起工作的同事作证,那更是再好不过了。」

听完小林的分析,我又灰心了。公司在表面上,并没阻止我们「工作时数」的申报,真正上下其手的,是当时负责专案的「专案经理」,大月。我们报上去的加班费,十有八九都被大月打回票。既然报上去的加班费,在第一线就被挡下,我手边还能有什么「手头记录」呢?

「我…我手边只有一点当时的手头纪录,但也所剩无几了。这样也行吗?」我不好意思地问

「大概多少?」

我心中暗自计算着:那些手头纪录,加一加恐怕才十多万日币。这点加班费就要请弁护士帮我代讨?

「光看手头纪录的话,大概才..十多万吧。」

小林先生透过老花眼镜看着我,似笑非笑,似乎又开始沉思了。我不知道这位义务弁护士平日收入从何而来,如果是从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抽成,我这笔金额显然不具备任何吸引力。他在沉思甚么?难不成在考虑如何推辞我吗?

「请交给我办吧!请放心,这案子不难,让我们一起努力。」小林先生深深鞠了一个躬,我惊喜之余,也忙不迭地回礼。他居然愿意接手这个案子了!看来这些左派的朋友是真心要帮劳工的。

小林先生愿意出马帮我。虽然年长了一点、反应「钝」了一点,但这既然不是甚么棘手的大案,有他应该够了。接下来,就是我自己要找证据。

我想到了另一个和我一起在东莞做专案、如今也快离职的同事,上岛

当时我和上岛一起工作。几乎可说:上岛是多少工时、我就是多少工时。上岛算是manager了,manager依公司规定是不能领加班费的(虽然这规定本身也有问题),所以上岛当时如实报工时,大月也不会说他甚么,因为他本来就是一毛钱加班费都领不到。只要专案成本尚能粉饰,大月是不会计较上岛多报工时,但会计较我多报工时,理由就在此。

但是找上岛,打开天窗说亮话,要他做我证人,那太天真。无论如何,上岛现在还是公司的人呢!

我猜:我已经离开公司,「我欠公司薪水」(员工欠公司薪水?真是新鲜)这件事,最多只是在人事部引起一阵波澜,公司一般同事还不知道,包括上岛。果真如此,那么,有一招或许可用。

我在LINE上找到了上岛。

「お久しぶり(好久不见)」,我先试发了一个讯息

10分钟了,没有动静。我不知道他是否故意忽略我的讯息。如果他不理不睬,我只有另起炉灶。

正打算再发一个讯息时,他回复了:「お久しぶり。最近如何でしょうか(好久不见。最近过得如何)」

太好了。起码我不是他的拒绝往来户。我和他用LINE讯息闲话家常,他和我一来一往,言谈间没提到任何一句我「欠薪」的事情。

看来,一如我所料,他只知道我离职,不知道我和公司之间闹的事情。

「东莞的小姐,有没有在LINE上跟你联络呀?」我故意把话题转到东莞「小姐」。日本人在东莞处处留情,扯「小姐」,很容易就把话题带到东莞专案上。

「有呀」上岛回复。

「没日没夜地在东莞做专案,幸亏有了这些小姐,对吧?」我再回复。

「哈哈!侯桑没小姐联络吗?」上岛回复

「我哪有你那么受欢迎。」我再回复

「东莞真是快乐」上岛回复

「我们加起来有○○工作时数了吧?快乐是快乐,但是一毛钱加班费也拿不到,真是丧气。」我回复。

「○○工作时数?我跟你在一起做的,我以为你做得更多哩,哈哈!」上岛回复。

哈!够了!这个同事已经用以上的对话证明我超时工作却没拿到加班费。我把这段LINE的对话内容留着,做为证据之一。

小林弁护士还建议我收集公司的薪水单,证明公司只给我固定薪水,没有任何一毛加班费进帐。我也照做,连银行的薪资转帐资料也准备好。

自从那次向公司坦承「兼职」以来,人事部效率奇高,两天后就把「请款书」寄到我东京住处,要我将公司一个月的薪水退还。之后,就是每天打电话、发mail、寄信,催我「还钱」。信件语气一封强过一封,连「苟未见复,恕将采取其他措施」这类的字眼都出现了。偌大的公司,为了几十万日币,彻底化身成了「讨债公司」。我听小林弁护士的话,暂时置之不理。

也不能怪这些人事小姐们:这笔帐,我不还,她们当中可能就有人要做替罪羔羊。为了替她们解套,我在几天之后,还是回了一封信给人事部:

「您好:

经过与劳工团体商量的结果,我决定捍卫自己正当权益。恕我碍难归还这笔应得的酬劳。

由于事情可能已超出各位的权责范围,我建议转请法务部与我协商。谢谢。」

人事部的女同事其实都长得很漂亮。好男不和美女斗,要斗,就和法务部的欧吉桑斗才是正道。

我带着收集来的证据,再度找上小林先生。

他看了一下我手边的「证据」,表情有些为难。

「侯桑,老实说,这都是间接证据,要争取加班费的话,有些难度。」小林先生解释道。

「我知道,但是,我根本没有工时报告可以证明,只有这些了!」我无奈地说。

「恩…我可以试试看。我先发个律师信给你公司,看他们的反应,再决定下一步。」

小林先生替我算了一下。包含周六日加班在内,大约50万日币的加班费未付!

「短短半年间,这么多加班费全成了『服务加班』(サービス残业),这是很恶质了。」小林先生摇着头说。

所谓「服务加班」(サービス残业),是句日语,指加班却没领加班费,全部服务奉献给公司的意思。

加班费的追讨,有两年的期限。发生在2011年12月的加班费,我必须赶在今年底前追讨到手。

小林先生随后拟好了律师信,寄给了公司。

公司很快回复,这次终于是法务部了。法务部约我们一周后到公司来一趟「共商解决之道」。

就这样,迎来了我「薪水保卫战」与「加班费讨回战」的最后一役。

最后一役

和公司谈判当天,下午1点,小林先生和我先约在附近咖啡厅,商讨「战略」。

「公司的人事部曾经发过通知,要我们『不可以未经允许呈报加班费』,这本身就为主管们上下其手开了后门。你认为呢?」我问道。

「这种电子信,不一定是违法,要看具体内容。这电子信你有留着吗?」小林先生反问我。

「没有。我们离职,电脑都要还给公司,所有往来信件都在公司的电脑里。我们不可能留备份的。」

「那就不好办了。现在公司也不可能把过去的信件再拿出来给你看,供你当证据来指控他们。」

小林先生一如往常地陷入沉思。

我说:「没关系,只要等一下见到公司的人,我自然有办法找到证据。」

小林先生大惑不解地看着我。我不再多说,只祈祷他等一下不要睡着即可。眼见时间快到,我与他先进公司再说。

下午1:30,我和小林先生进了久违的公司大门。

柜台小姐招呼我们到会议室里。没多久,法务部和人事部,一共四个人,进了会议室。小林和他们交换了名片。我笑笑,说我离职前把名片都交给公司了,没名片。

「但是你们都知道我是谁。」我话中有话,说得在场的人干笑了一下。

小林先生作为我的代表,首先发言。

「对不起,耽误大家一些时间。今天是因为我的当事人,侯桑,在贵公司工作了…一年半吧?…前一阵子离职,却在『有给』期间,因为『兼职』的理由,被贵公司催讨薪资。我们想弄清楚贵公司的立场。」

「关于这个部分,鄙公司是有规定的…」

开口的是法务部的西川,他说话的同时,使了个眼神,人事部的山本小姐随即摊开了一份准备好的誓约书,上头有我当初进公司的签名,誓约书上清楚写着:「不得在本公司就职期间兼职」。

西川接着说:「这不是针对侯桑一个人。所有进公司的人都要签的,包括我自己也一样。我们公司的业种特殊,和客户接触频繁,兼职之下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涉及不公平交易或内线交易,这种风险太大,所以我们才和员工签了这个约,这其实…。」

「西川桑,请等一下…」小林打断他的话:「如果侯桑拿着你们的薪水,放着有薪假,同时又到台湾工作,你们还要不要追讨这笔钱?」

我本来还担心小林欧吉桑在谈判时睡着,怎知他一旦上场,火力全开,头一句话就说得在场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怎么回嘴。

西川愣了一下,半晌,他总算说:「这个…我们不是谈技术上的事情,我们谈的是劳资契约关系…。」

「也就是说,只要技术上兼得了职,你们就不会追究?离职后的『有薪假』期间,不就是技术上兼得了职的时候吗?」小林先生接着又追问。

西川身边坐着的另一位法务同事,片山,开口了:「小林桑,我们现在在日本,用不着把话题扯到台湾那么远吧?」

小林看了一下桌上名片,确定了说话人是片山,随即开口道:「片山桑,也好,那我们就谈谈日本。你知道过去关于兼职违约诉讼,被法院判公司胜诉的,并不多,你知道原因吗?」

片山只说一句就语塞。半晌,换西川开口:「小林桑,我们没讲到诉讼,我们只想沟通双方的立场,找出一个和平的解决方法。公司的立场很清楚,希望侯桑能依照契约规定,把钱..」。

「我方的立场就是不还钱!」小林先生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侯桑本来就该拿的!有薪假,是劳工应享的权利,他要怎么运用,是他的自由,连厚生劳动省都行文规定了,你们真有本事,就来提告。」小林先生随后附带一句:「我猜你们也没那本事!」

这个小林欧吉桑,比我想像还要软中带硬!在场的两个法务代表愣在那里,脸上青一阵红一阵。

小林先生的表现超出预期,我坐在一边,看着他和众人过招,看得目炫神迷,可笑当初自己以貌取人,其实是找来一个劳动法的「武林高手」而不自知。

「我方不仅不还钱,还要向贵公司追讨加班费。」小林边说,边把我和他整理好的加班费清单拿出来。

这回,换人事部两个美女慌张起来了。两个人看着我们的清单,交头接耳地讨论着。

没多久,人事经理野原小姐开口道:「侯桑,您可有任何证据,证明您确实工作过这么多时数?」

我把手机打开。手机上有我和上岛的LINE对话。对话内容很明白:我和上岛一起工作,频频加班,连时数都透露得清清楚楚。

野原一边看着我手机上的讯息,一边「恩」「恩」地沉吟着。半晌,野原道:「侯桑,既然如此,你为何当初不报呢?」

「野原小姐,您知道的,人事部发过通知,要我们没上司审核,就不许报加班费,所以上司就挡下我们的加班费…」我回答。

小林先生听完我的话,接着道:「真这样的话,贵公司就违反了《劳动基准法》了。」

山本小姐听了,立刻急着反驳道:「不,侯桑,您是不是记错了?我们没发过这样的通知。」

「我没记错。不信,你们可以问大月经理。当初我在东莞做专案,他是我们的专案经理,你们让他很为难,他为了遵守公司规定,才不让我报的!」我的话,听似为大月「开脱」,其实等于拖他下水。

大月自从东莞的专案之后,爬升成了「资深经理」。东莞专案成了他晋升的关键,也难怪他会在专案期间对我们厉声严色。这个专案一旦做成,他升官就指日可待,当然要严控进度、把关成本,哪怕粉饰也在所不惜。正因他积极挡下我们的加班申报,我从此以后才不再报加班时数,再通宵达旦也不报了。他也因此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绩效成绩单」。所以,在东莞做专案时,大家没日没夜地加班赶进度的结果,等于成就了他个人升官加薪,做属下的则是甚么都没得到。

野原和山本两人又开始交头接耳。我隐约听到她们在讨论「要不要找大月桑来」。「资深经理」按规定可以不用常常跑第一线,留在公司做「企划」。大月能来亲自对质最好,就算不行,通电话也可以。

但是说实在:大月过去在专案做过我上司,他与生俱来的特质,让我想起来还是有些不寒而栗。身高180,平日常上健身房,练出一身「不怒而威」的特质。前一阵子,AKB48的峰岸小姐剃光头谢罪的事情,在海内外掀起一番物议。我看了一点都不奇怪,有一位和大月一起工作,比他低一阶的同事,就是因为犯了小错误剃了一个大光头(在《这人甚么都好,就是会说日语》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216/164175.htm一文中曾交代过这节)。大月逼他剃的?他自己要剃的?没人清楚。但是在日本职场犯错,就要剃光头谢罪,我是亲身领教过的。大月就是有这种让人不敢怒也不敢言的「老大威风」。他有办法逼着我一个同事剃光头,也有办法逼得我不能报加班,靠的就是他那种不怒而威的气质。他若真来跟我对质,我怕我这种「小型草食哺乳类」未谈先输。

交头接耳了一阵子后,山本小姐开口了:「侯桑,您等一下,我们去找IT部的人来,帮你把原先所有往来的email调来。您自己找找,有没有所谓『人事部通知不得报加班费』的邮件。同时,我们也会请大月经理进来了解一下。」

话说完,山本带着急促的高跟鞋声,走出会议室。

日本版的SOX法案(台湾译为《沙宾法案》),并未要求上市企业一定要保存邮件,但这家公司比照美国SOX,邮件都保存得好好的,以备未来稽核、甚至诉讼之用。

小林先生低声问我:「侯桑,你确定有这么一封邮件?没有,我们谈判就会彻底输光。」

我微笑道:「等一下你就知道了。」(文长未完,明日续刊

●作者老侯,硕毕,在日本谋生的台湾上班族。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