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工会要求落实工会法 劳动部回应:企业违法将开罚 

货运工会要求落实工会法。(图/货运工会提供)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今(29)日到劳动部陈情,要求劳动部表态禁止雇主约谈调查员工是否加入工会,提出使雇主落实工会法第7条「劳工应加入工会」的作法,并表态禁止雇主不得发表对员工加入工会的不利言论

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理事长林志雄表示,货运仓储产业中违反劳基法情况相当普遍,但工会数量极少,工会自2017年成立起,就致力协助争取从业人员筹组、加入工会,不过,新成立工会除了要面临组织草创会员干部缺乏之困难外,更要面对资方动辄约谈、调查员工是否参与工会之双重压力

林志雄更指出,还曾发生过主管指示下属,不得在工会群组中发言或加入,甚至还发生公司逐一打电话给工会成员要求退出,因此要求劳动部应该严禁企业这种行为。

对此,劳动部回应,劳工筹组工会及加入工会当为重要的劳动权之一,《工会法》均有明文保障,换言之,劳工如欲筹组或加入工会,雇主应尊重其意愿,任何不当干涉,禁止的管理行为,举例来说,隔离约谈,不确定的报复或惩处等)造成劳工怯于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团结权,都可能涉及违反《工会法》中不当劳动行为的规定

劳动部表示,以往曾有个案雇主试图以其优势管理权,阻止劳工筹组工会,而被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违法,并给予连续处罚。

另外,劳动部更呼吁,事业单位应尊重劳工团结权的行使,不得以任何管理上的理由介入个别劳工之选择与自由意愿,保持中立,一旦经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有不当介入之违法行为,将会依法进行处罚15万元。

有关要求加强汽车货运暨仓储业的劳动条件检查,因汽车货运暨仓储业涉及公共安全,劳动部表示,每年均规划办理劳动条件专案检查,也会透过跨部会协商机制,每年例行与交通部公路总局合作办理「常态性汽车货运三业联合稽查」。

此外,劳动部亦已将「运输及仓储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责请各地方政府于规划一般检查时优先选列,加强检查之密度强度,如查有违法均依法处理。如驾驶有权益受损情形,亦可拨打本部「1955」专线,劳动部将于受理后第一时间责请各地方政府派员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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