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违规使用!都发局将发函要求改正

文化大学群馆。(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国民党新北市长参选人侯友宜近来卷入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争议,对于大群是否违规使用,台北市都发局6月底前往现勘后,依照文化大学6月29日的陈述函,认定大群馆为「寄宿住宅」使用。由于其土地使用分区为「特定住宅区(二)」,依法仅能做集合住宅,大群馆确定违使用。

都发局表示,除了在107年6月25日下午4时赴文化大学大群馆(士林区凯旋路11号)现场勘查,再依照文化大学107年6月29日陈述意见函,确供学生住宿使用,都发局据以认定大群馆为寄宿住宅使用。

由于大群馆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区为「特定住宅区(二)」,都发局指出,文化大学以宿舍名义提供该校学生使用,其样态归属本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5条规定之「第三组:寄宿住宅」,非属教育设施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实施之「变更台北市士林区阳明山山仔地区第二种住宅为特定住宅区细部计划案」,大群馆所在位址系属「特定住宅区(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种住宅区」,依据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7条规定,「第二种住宅区」不允许作「第三组:寄宿住宅」使用,经过现况勘查及法令规定,都发局将于3日发函予文化大学及建筑物所有权人(又昱实业有限公司)请其确保建筑物合法使用。

都发局呼吁,文化大学确保建筑物合法使用外,基于作为都市计划主管机关,也乐意提供行政协助予文化大学及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保障学生住宿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