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馆违规做寄宿住宅 都发局:公安合格、都计法违法

文化大学群馆。(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对于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是否违规使用,台北市都发局6月底前往现勘后,依照文大6月29日的陈述函,认定大群馆违规做「寄宿住宅」使用。北市都发局3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局长林洲民指出,大群管土地使用属于「住二特」,不得作寄宿住宅使用,但因已学生住宿事实,因此过去才要求文大依照H1的消防标准申报,「但在都市计划法上,不代表承认大群馆可以做宿舍使用。」

林洲民表示,民国101年到今年6月25日前,因为这是私有财产,都发局现勘的过程无法进到现场经人检举后,6月25日进到现场看到的就是文大网站呈现的,做为宿舍使用,文化大学对教育部评鉴的过程中也将大群馆列为宿舍。但民国86年建管处发的使照,上面详载是「集合住宅」。

林洲民指出,自治条例清楚规定不同住宅分区可以做哪些使用,「住二」不得做寄宿住宅,住三或其他区分才可以,而6月25日到现场现勘当时的情况,跟文大公告事实完全一样,有学生住宿的事实。

对于外界质疑北市府过去认定合法,如今选举到就改变立场质疑违法,林洲民说,都发局有建筑管理、都市计划2种体系,建管体系谈的是建物防火避难技术检查使用者与聘用的审查机构年度避难检查后,对营建署做报备,「民国101年的时候根据大群馆有学生住宿事实,要求文大以H1组(寄宿住宅学生宿舍)的消防标准进行公安检测,向营建署做年度申报。」

林洲民说,以简管体系来说,他的标准是可以让学生住宿,符合规定合格消防设施灭火器等,「从公安标准市府必须要求以学生宿舍标准做公安检查,但都计法仍然不准作学生宿舍」;林强调,公安检查和都计法是否符合规定,是2个不一样的事情,「都发局从来没有依都计法,认定大群馆是可以住宿的寄宿住宅。」

林洲民说,市长已经指示都发局发出指导涵的下个步骤,除了依都计法明述不得做寄宿住宅外,还有相对罚则,但真正重点在于学生权益,「市长要求都发局要尽快邀请所有权人以及使用者,文大跟又昱,来府讨论」,副市长林钦荣也已成立专案小组督导,市府一样非常关心租用宿舍的学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