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降低教评会老师比例!教团提9大主张...狠批政府粗暴修教师法
行政院提出教师法修正案,要赶快淘汰不适任老师,不过54条法案中,第14条到30条涉及教师权益,如教评会教师代表比例降低、兼行政职等,今(29日)立院将进行逐条审查,教师团体不满到场外齐聚抗议,大喊「反对恶修教师法」,提出9大主张。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理事长黄耀南强调,没人要反对淘汰不适任教师,只是要有一定的处理机制。(图/记者李毓康摄)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理事长黄耀南表示,法案超过3分之1都在写教师解聘、停牌等相关条文,问题是台湾所有教师难道都是不适任教师?希望立委秉持公正让这个法更好,并强调没有人要反对淘汰不适任教师,只是要有一定的处理机制,且对比其他行业,如医师、律师等的「惩戒委员会」组织成员及比例,就要问为什么教师就要特别的被看不起?这样的修法是一种伤害。部分教团代表则说,此修法完全民粹式又粗暴,怒批教育部只配合少数团体修法 。
▲部分教团代表说,此修法完全民粹式又粗暴,怒批教育部只配合少数团体修法 。(图/记者李毓康摄)
教团提出9大主张如下:
1、主张处理教师解聘、停聘、不续聘案件时,应保留教师代表超过委员总额二分之一。
2、反对新法形成过多不确定概念,造成行政机关拥有过大的裁量空间。3、教师组织要修正,如全国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老师必非全教(总)会组织成员,教育部对此却视而不见。
5、反对修正案第32条明定「教师有担任行政职务之义务」。因为新法通过,未来教师公务员身分被免除后,其教师工作权也将被剥夺。
6、强力要求评不适任教师前,要先明确定义教学不「力」,何谓「力」?何谓「不力」?尤其是担任导师者,绝对终日惶恐,因为班级经营最容易动辄得咎,轻易就被解聘。
7、教育部有关教室惩处已违比例原则,全教产要发出严重的抗议,反对此一政院版教师法草案。
9、政委审查公布的政院版教师法草案,要求老师以近乎圣人般的道德标准要求草案退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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