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教授非公务员 不能贪污论罪

教授能不能被依公务员贪污罪究责,将影响未来八百名教授是否涉贪的判决,最高法院12号,针对指标性中正大学教授林昭任被控挪用校务基金购买仪器案,作出关键性判决,认定他不是授权公务员,不能以贪污罪究责,引发争议

国立中正大学教授林昭任因为涉嫌领取政府研究所补助从事采购行为,一审依贪污罪重判十年,二审五年并追讨两百多万,罪名起争议,检方对于教授到底是不是授权公务员难以定调,当时还召开公开辩论

最高法院十二号做出关键性判决,认定林昭任受国科会委托从事采购、研究,并非是「授权公务员」不能以「贪污罪」究责,只涉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罪嫌,由于犯罪事实变更,要再发回台南分院更审。

最高法院这项判决,将国立大学教授跟公务员间,在法律定义上画出一条清楚的界线

由于这个判决,将影响将近八百名教授,未来是否成为涉贪的指标性案例,而且如果将来要推翻这项见解,需要全体最高法院刑庭法官开会同意难度很高。

而且贪污罪跟伪造文书罪判决结果差很大,难免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