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首出庭 否认贪污犯罪
新竹市长高虹安(前排左三)担任立委期间,被控诈领助理加班费46万30元,台北地方法院11日首次传唤高出庭,她否认犯罪并强调没有犯罪意图。(林伟信摄)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诉担任立委期间涉嫌诈领助理加班费,台北地方法院11日首次传唤她出庭,高在法庭上不断强调没有犯罪,辩称「零用金」制度,是在当时的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提议下,沿用黄女在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任立委时,黄担任李助理时期的做法。庭末,法官整理相关争点后,将再决定审理期日。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高在2020年至2022年立委期间,将助理月薪以少报多,多报的差额须缴回,成为办公室的「零用金」。对助理的加班费,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给的「奖金」可实际领取,其他申报的差额,都要配合缴回,高虹安共挪用46万30元公款。
高的国会办公室前主任陈奂宇、前行政主任黄惠玟、前法务主任陈昱恺,日前出庭应讯时都已认罪,但前公关主任王郁文不认罪。北院昨首度传讯高,她有备而来,带着2大箱的相关资料出庭,并在法庭上强调,公费助理的加班费及酬金,都有相关证据佐证,她没有挪用公费。
检察官法庭上指控,高虹安诈领助理加班费46万多元,虽然金额不高,但贪污没有最低消费,高涉犯贪污罪。但高虹安反驳,立委的人事费「流用」到业务费,根据以往的法院判决,是合法且正当。
高说,她用个人财产支付很多办公室的开销,费用80万多元,但检察官起诉书内都没有记载。零用金不是她保管、也不是她用,是办公室的所有人都可申请使用;零用金制度也不是她创造,是黄惠玟以其过去在李俊俋立委办公室服务的经验,在善意提议下,才在她办公室「沿用」。
她强调没有浮报、虚报助理加班费,检察官指控内容有许多错误,助理酬金及加班费,都有按月实际提供对等劳务,没有虚报更未造成立法院损害,不该被认为是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