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体贪污 丁复华首开庭认罪求减刑

立委集体贪污案,蓝委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被控收贿180万元,今开庭认罪求减刑。(本报资料照)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集体贪污案,今(13日)上午首度传唤蓝委廖国栋的办公室主任丁复华。丁被检方指控收贿180万元,他今天全部认罪,丁的律师团则请求法官依法减刑,开庭只花约20分钟就结束。

检方起诉指出,太流董事长恒隆为取回SOGO经营权,透过「白手套郭克铭行贿多名立委,希望透过开公听会方式「带风向」;其中,廖国栋涉收贿790万元,丁复华则涉收贿180万元,2人协助打电话施压经济部派员出席公听会。

检方侦查期间丁复华遭羁押禁见,起诉移审法院后,丁因认罪,且自陈患有心脏疾病,另育有年幼子女长子身体状况不佳亟需照顾,承诺不会逃亡,法官让他以50万元交保。

丁今天仍维持认罪态度,丁的律师李传侯徐克铭辩护说,丁已缴回犯罪所得,符合《贪污治罪条例》减刑条件,另转为「污点证人」,符合《证人保护法》减刑条件,又丁身为贪污罪共犯,但不具公务员身分,也符合《刑法》第31条减刑条件,遂建请法官对丁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