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体贪污案 廖国栋1000万交保仅剩苏震清

台北地院今裁定廖国栋以10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集体贪污案,下午针对在押立委廖国栋召开羁押庭。合议庭认为,廖虽承认收钱事实,但否认贪污,考量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10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每周一晚上9点要至南海路派出所报到。廖目前正在筹保中。

廖国栋的律师团表示,67岁的廖有心律不整、糖尿病、筋膜炎症状,近日又因缺铁性贫血牙周病引发牙齿脱落等,基于廖的生存权,请求具保停押,廖不会弃选民托付逃亡。廖现有存款为296万元,家人筹款困难,因此希望能以200万元交保。

检方则说,廖国栋在本案中被控收贿790万元,远高于已交保的同案被告立委陈超明,涉案情节也较深,而陈超明保金是500万元,廖提出的金额显然太低,无法替代羁押,基于强制处分公平性,金额应远高200万元才适当。

廖国栋自己则说,家境真的不好,自己只是一个原住民立委,真的没有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