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司法院函文续押苏震清、廖国栋 立法院14日召集朝野协商

▲立法院议场。(资料照/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立委疑涉收贿案,2名现任立委苏震清廖国栋仍在羁押当中。由于12月22日即将届满羁押3个月期限司法院昨(8日)再度函文立法院要求续押,立法院长游锡堃获知消息后,裁定下周一(14日)召集朝野协商处理此事。

根据司法院公文内容指出,按立法委员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为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所明定。立法委员苏震清、廖国栋等人因涉嫌贪污等案件,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经本院讯问后,认其等仍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一项第2、3款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应予以延长羁押。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的会期每年2次,分别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会期间,必要时得依法延长会期,本次立院会期已经在18日开议。

台北地方法院9月10日发函给立法院,告知4名现任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羁押并禁见一事。立法院9月22日上午经过朝野协商,各党团同意列入院会临时报告事项,并于院会中予以许可羁押。

立法院稍早发出党团协商通知,14日上午10点将研商「司法院转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9年12月8北院忠文澄字第1090007103号函」相关事宜

▼北院函立法院续押苏震清、廖国栋。(图/记者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