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来函续押苏震清、廖国栋 立法院周五院会讨论
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立委疑涉收贿案,2名现任立委苏震清和廖国栋仍在羁押当中。由于12月22日即将届满羁押3个月期限,司法院8日再度函文立法院要求续押,立法院长游锡堃14日召集朝野协商,各党团同意司法院12月8日函转台北地方法院函,请立法院许可延长羁押委员一案,列入本周五院会报告事项处理。
根据司法院公文内容指出,按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为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所明定。立法委员苏震清、廖国栋等人因涉嫌贪污等案件,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经本院讯问后,认其等仍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一项第2、3款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应予以延长羁押。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在会中表示,依照往例,朝野讨论立委收押案通常列为报告事项,在本周二的程委会确认议程后,再列为本周五院会的报告事项议程中,至于当天院会处理,各个党团自行表态。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的会期每年2次,分别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会期间,必要时得依法延长会期,本次立院会期已经在18日开议。
台北地方法院9月10日发函给立法院,告知4名现任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羁押并禁见一事。立法院9月22日上午经过朝野协商,各党团同意列入院会临时报告事项,并于院会中予以许可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