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华隆头份厂可搞定债权 陈雄文呼吁自救会整合共识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6日通过劳动部拟具的《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后,劳动部长雄文再次回应华隆自救会诉求,指出草案通过后,加上卖掉华隆头份厂就可以完全解决债权问题,呼吁自救会对政府解决方案整合内部共识,「劳动部才能找到对口窗口,进一步洽谈。」▲华隆自救会为争取退休金资遣费不断抗争。(图/本报资料照)院会后记者会时,陈雄文指出,草案最关键是修正第28条,通过后,银行劳工债权将同列第1顺位法院金额分配时会同时列入考量。但修法是否有符合华隆自救会的要求,陈雄文则先细数华隆案过程,表示案发至今已经14年,经营体已经不存在了,资产目前是由临时管理人在管理,101年拍卖华隆大园土地得到24亿元,但第一优先桃园县政府拿走2亿多的税收、第二优先是银行取走21亿左右,「第三才是劳工,平均下来1人2300多块,劳工当然认为非常不平衡。」

陈雄文说,一块土地拍卖了24亿,劳工只有200多万,这就是现在的法律,也是为什么要修第28条的原因,还强调劳动部以「企业社会责仁」为由,拜托银行捐赠20%给华隆自救会,沟通后总金额约莫是4.2亿,银行在董事会,会捐给劳动部成立专户来分配,「20%跟修法概念是一致,(华隆)劳工应该要在第一顺位有20%的分配。」

对于华隆要求退休金与资遣费应该要一次100%到位,陈雄文说,华隆自救会的债权是7.8亿,这次争取到4.2亿,大概是在55%到60%之间,「不可能一次百分之百分配给他」,表示华隆还有一块土地在头份,初步估价也在20亿以上,假如拍卖了,28条修正也通过生效了,就可以直接依28条就适用受偿金额分配,「第一次大园厂是4.2亿,(华隆劳工)下次如果又可以分配到3、4亿, 所有债权就解决完毕。」但陈雄文也坦承,华隆头份厂目前出租到105年底,接着法院才会执行拍卖,拍卖成功后,法院也会因为债权人很多,需要审酌优先顺序条件,因此还是会有时间上的拖延。虽然如此,陈雄文还是认为,拖了十几年的华隆案,政府找到解决方法,分2阶段来偿还,是非常好的解决方法,呼吁自救会对政府的解决方案整合内部共识,「劳动部才能找到对口的窗口,进一步洽谈。」

另外,草案也修了第56条,要求雇主应该于每年年终,检查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余额,以及有多少劳工要退休,若是不够的话,要在隔年3月前补足、提足,否则处新台币9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