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隆关厂案解套? 自救会:没差别待遇不会先撤告

华隆自救会会长李翠明强调,出来抗争的3百多人应要拿回100%,若与其他劳工无差别待遇,将不会撤告。(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15)日宣布华隆关厂案银行团的协商之下,将捐赠受偿金额的20%予劳动部,华隆关厂1058名工人将可拿回60%退休金。但华隆自救会会长李翠明强调,出来抗争的3百多人应要拿回100%,若与其他劳工无差别待遇,将不会撤告。

华隆关厂劳工中,李翠明等336名在101年12月因担忧公司仅剩头份二厂,恐遭其他债权人追偿迨尽之虞,为保全其老年生活所需,成立「华隆自救会」。同时,华隆离退劳工也向法院提出分配异议之诉,要求优先保障劳工债权之解决方案

李翠明强调说,「出来抗争的是这3百多人,当初也有找其他劳工加入,但其他人都觉得钱少算了不加入,因此是这3百多人抗争的结果,因此必须要有差别待遇,否则仍不会撤告。」

兆丰银行、全球人寿等华隆大园厂分配案18家债权金融机构,将以捐赠不超过得受偿金额之20%,总额大约为新台币4亿元给劳动部,作为妥处华隆离退休工争议案财源

李翠明则认为,必须要有差别待遇,例如在这4亿中,3亿元予自救会,其余1亿元给其他劳工,亦或是大园厂全额分配予自救会后,未来头份二厂法拍再分其他债权劳工。

华隆大园厂资产先前经桃园地方法院101年1月12日拍定,所得24亿元于103年8月26日依法进行分配,参与分配的827位劳工,合计受偿之金额不到200万元,每位员工仅能获得2300元,占其债权金额之0.0029%,相较债权金融机构受偿金额21亿元,差距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