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立法院朝野一致同意 北院裁定续押3涉贪立委
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立委疑涉收贿案,3名现任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21日被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3人涉犯重罪且否认犯行,有串证、逃亡之虞,裁定继续羁押。立法院22日由院长游锡堃召集党团协商,朝野一致许可3现任立委「续押」,此案也将列入临时报告事项处理。
▲立法院党团协商结论。(图/记者杨芸摄)
国会全面改选后,首次遇到现任立委遭羁押案,台北地院22日凌晨4时40分罕见紧急派车送函文至立法院,不过,院方指出,因立法院保警无收受权限,法警在上午8时亲送公文。立法院于上午9时召集党团协商,朝野一致同意北院续押,出席会议的各党团干部代表,包含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奕华、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民众党团总召赖香伶。
前太流董事长李恒隆涉嫌透过中间人郭克铭等人,行贿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SOGO经营权,遭到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被喻为「史上最大立委收贿弊案」。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的会期每年2次,分别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会期间,必要时得依法延长会期,本次立院会期已经在18日开议。
游锡堃22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访表示,他自己还没看到公文,幕僚有跟他说,依照《宪法》规定,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羁押现任立委,「现在我马上请各党团代表大家会商一下,依照程序处理,不是我决定,立法院会决定,再跟大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