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立委收押 立院朝野协商决定

台北地检署起诉民进党立委苏震清等4位立委。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21日表示,法院若决定延押,必须得立院同意,将由朝野协商讨论决定。(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地检署昨依贪污罪起诉民进党立委苏震清等4位立委,依《宪法规定,立委除现行犯,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昨明确表示,法院若决定要继续羁押,必须得到立法院同意,将由朝野协商讨论决定。

北检今年7月底趁立院休会,以涉入SOGO收贿案为由,至立院搜索苏震清及国民党立委陈超明廖国栋无党籍立委赵正宇办公室,以及前时力立委徐永明等人,并裁定羁押禁见。北检搜索时,曾知会立法院长游锡堃,由于当时立院休会,所以收押4名立委,不需立院同意。

不过,北检昨侦结起诉,苏震清等人被羁押1个多月,现值立法院开议期间,外界质疑,立院已开议,若之后裁定续押,是否须行文取得立院同意?

立委郑运鹏表示,起诉不代表交保,北院是否裁定续押尚未可知,但事情进展尚未进展到这个阶段,民进党立院党团尚无讨论,但都尊重司法程序,如果续押程序送到立院,会研议如何处理。

林志嘉则说,如果法院决定延押,依法必须征得立院许可,届时再召开朝野协商讨论。如果立委遭判决定谳,不会追讨薪水,但目前仍要等法院裁定,立院才会有因应做法。

苏震清等人目前仅为羁押起诉,依法未褫夺公权,未丧失立委身分。因此仍可支领立委月薪19万,另助理费含助理加班费每月上限约50万。另立院提供立委的公务车宿舍,依然有效,只是苏震清等人仍在羁押,公务车未使用,但宿舍仍有使用权,也并未规定一定要立委本人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