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国家在造假?从司法院造假三部曲谈起

▲观察保法就知道整个国家都在造假,根本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合作欺压人民。(图/视觉中国CFP提供)

文/陈羚郁

台湾假油、假米事件严重伤害人民健康,现在连国家也造假,还发生在司法院台湾人实在可悲!

富有正义感的前大法官许玉秀媒体揭发,她以司法院处理税务专业法庭法官证照审查事件,分析司法行政造假还有三部曲。首先,司法行政系统用违反纳税义务人期待的价值观和处事态度,处理税务专业法庭法官证照审查事件。接着一个多月以来,不管民意如何沸腾,完全一声不吭,没有一个说法。最后司改国是会议分组讨论发现提出意见,司法院就发新闻稿强调自己订的要点,不用送立法院。

许玉秀表示,只有行政权很狡诈?她举2015年要了林冠华那条年轻生命课纲争议(注:林冠华参加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后自杀身亡),比喻这次司法院想回避立法院审查,因此主张税务专庭法官的证照审查要点,属于机关内部的事务分配以及人事管理的一般性行政规则。不幸的巧合是,这两个「非直接对外规范机关内部事务」的行政规则,都让外界跳脚痛骂。但行政规则真的就不必经过立法院审查吗?

笔者服务公职法规业务退休,了解行政程序法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是阳光法案,旨在推动行政透明化,然行政机关有照章行事吗?

司法院辩称其所拟「税务专庭法官的证照审查要点,属于机关内部的事务分配以及人事管理的一般性行政规则。」对照大法官会议释字第524号解释便知司法院自我打脸。

前开解释文明白述明「法律授权主管机关依一定程序订定法规命令以补充法律规定不足者,该机关即应予以遵守,不得舍法规命令不用,而发布规范行政体系内部事项之行政规则为之替代。」如今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第18条第4项已授权司法院订定税务专业法官证书核发标准,司法院选在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于民国105年12月28日制定公布,依该法第23条规定,将于106年12月28日施行前,于106年3月13日订定发布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让税务专业法官62位就地合法化,自称是行政规则而想避开送立法院审查,然纳保法既已授权订定法规,自不能自订行政规则,这岂不是自我打脸?连福隆教授指称「观察纳保法就发现整个国家在造假,假立法、假保护,这些种种加起来叫国家犯罪,弄再多法律都没用,台湾竟然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合作欺压人民」,如今纳保法将要实施,司法院本应订定税务专业法官证书核发标准,却死守着自行研订的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不放,更让人觉得国家机器生病了,真的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合作欺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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