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元/受刑人出监工作 给鱼吃不如学钓鱼
▲刑期超过一定年限以上的重刑犯,离开社会时间最久,被机构化最深,出监后较难以适应社会。(图/周宸亘记者摄)
日前媒体报导,法务部鉴于受刑人在监生活规律,与社会隔绝,出监适应职场不易,规划让将于一年内假释或期满出狱的19名受刑人,白天外出工作,晚上回监执行,预计今年陆续开放人数将达100名以上。
我认为这个做法是正确的。在此次司改国是会议上,委员们便有达成共识,希望在监狱设立类中途专区,让即将返乡的受刑人可学习自主生活,及早适应社会,如今传来法务部此项新政,实实在在地嘉惠了受刑人,也间接强化了社会安全网。
这一次仅开放19名受刑人自主监外工作,从人数上来判断,明显属于试办性质,毕竟自主监外工作涉及到戒护安全的问题,也必须兼顾社会观感,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法务部挑选的19位受刑人的条件是即将在一年内假释或期满出狱。
不过,诚如法务部对媒体的说明,开放受刑人监外自主工作,其主要目的系因受刑人在监禁中与世隔绝,日后出监对职场适应不易,那么最需要这项政策帮助的,应该是刑期超过一定年限以上的重刑犯,他们离开正常社会时间最久,被机构化最深,出监适应社会也是最困难的一群;反之,短刑期的受刑人,监禁时间不长,社会支持度较佳,也不大有适应社会生活的困扰,在监外自主作业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建议法务部是否尽量挑选表现优良的长刑期受刑人,而非为了担心逃跑的戒护安全因素,选择短刑期受刑人外出作业,让这项政策的美意稍显缺憾。
其次,受刑人经过长时间的监禁后,会出现监狱化人格,在心态上显现被动消极、在人际关系上往往无法轻易融入工作团队,这是许多更生人复归社会的惨痛经验,感觉自己已经很努力工作,但因为无法融入群体而被辞退。因此,受刑人要监外自主作业前,最好能提供一些心理辅导课程,让他们学习放下强烈的猜疑心及自我防卫,同时强化自主管理的意识。这些愿意提供工作机会的友善企业得来不易,如果因为受刑人心理因素导致工作表现不佳,虽非战之罪,但在企业老板的眼中,想必会对是否要继续接纳受刑人,甚至是更生人的决定开始产生怀疑了。
再者,从法务部公布的工作职缺内容来看,包括钢铁塑形加工、机台操作、老人长照服务、印刷品检包装、食品包装、汽车美容及清洁工作等,可以看出友善受刑人企业所释出的职缺中,有相当一部分不需要专业技术,被取代性甚高。这反映出多数受刑人在入监前并没有良好的技职技术,入监后也没有参加训练,因此出狱后觅职不易,像样的工作更难找。
监狱内的技职训练碍于资源分配与场地受限的问题,一直无法有规模的办理,所能办理的职业训练也与社会上的职业需求往往不能配合,以致学而无法用。如今,法务部既然已经克服戒护上的担忧,开放受刑人监外主作业,则其实更重要的是开放受刑人监外自主接受职业技能训练,让受刑人到职训中心或者其他职业训练机构,接受与社会就业市场人才需求相吻合的职业技能训练,为受刑人将来出监就业打下稳固的基础。我想,这一点比让受刑人外出自主工作更有意义,也更能使受刑人对未来的人生具有期待与信心。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与其让受刑人外出到洗车场帮忙洗车,不如送他接受冷冻空调的技职训练,这样对他未来的人生会更有帮助,不是吗?对在监的收容人而言,与其给他一份将来被取代性高的工作,不如送他一支钓竿去学如何钓鱼啊。
●刘北元,作家、更生团契志工,曾任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