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元/外役监,让收容人学习如何回家

▲对于即将出狱的收容人以低度管理方式,慢慢把他们的人生还给他们,练习自己决定一些生活,以逐渐适应社会。(图/视觉中国CFP)

监禁是一种剥夺式的惩罚,在监狱内的收容人,不但社会关系陷入断绝,连生活自主权利都收归国有,一切都照表操课,时间变得毫无意义;而长期在这种高度管理的机构内生活,有朝一日被释放后,连过马路都不会了。

因此,对于长刑期的收容人,这一次司改国是会议上就讨论到,监狱是否考虑针对即将出狱的收容人设立一个中途专区,采用低度管理的方式,慢慢的把收容人的人生还给他们自己,练习自己决定一些生活。

其实,这个概念早已经有了,那就是外役监,其功能在于让收容人在高度安全管理的监狱矫正后,于假释前一、二年将其移至低度安全管理的开放性机构收容,让他逐步适应社会生活。

台湾外役监基本上是一个国营农场,占地甚广,却没有铁丝网围墙,十几人、甚至二十几人一组,白天在农场内外工作,基本上只有一位戒护主管带队,由于田野辽阔,队伍一散开,主管根本看不到人在哪里。若有人想借机开溜,真的没有人可以阻止。但我在外役监待了将近两年,还未听闻有人利用工作外出的机会跑掉。为什么呢?外役监有返家探视制度

返家探视制度,其实就是放假,视收容人刑期长短,每1至4月有3或4天的假期,可以返回居住地探视家人;而收容人利用返家探视的假期,也可以重新与朋友连络关系,并在真正假释出狱前,接触真实的社会,学习重新掌握自己的生活。

这对长期监禁的收容人而言,尤其重要。因为长时间的监禁,收容人对于社会的认知会停留在入监前的那一段时间,与现下的社会环境氛围有相当大的落差。若能在离监前有机会缓步认识社会现况,与亲人朋友建立连结,练习在自由的状态下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态度,这会对未来的复归社会有巨大的帮助。

▲长期被监禁的收容人,有朝一日被释放后,甚至连过马路都不会了。(图/周宸亘记者摄)

不过,外役监制度既然是一种中途处遇,为了要让收容人顺利回归社会的中间机构,则除了返家探视制度外,平日工作的设计与安排应该可以再与社会深度接轨一点。现今外役监的工作虽有外出工作队,但绝大部分的收容人还是在监内从事农务性质的工作。我要这么说,那是一个国家虚拟的工作环境,与真实社会是不相接轨的;与国外的外役监制度,收容人白天是到外面的企业或工厂上班,晚上回来睡觉相比,仍有一段差距可以思考调整。

现今矫正署即将针对一般监狱试办收容人外出工作制度,个人建议,从外役监开始试办是一个比较不容易失败的起点,毕竟那里的收容人都经历过返家探视又自动回监考验官方的戒护压力小很多,戒护考量对外出工作制度的干扰少了,成功率自然提高。

其次,外役监收容人的遴选对象以现况而言,也有重新考量的空间。两年多前我所见的外役监遴选对象,5年以下的短刑期收容人占了大多数,甚至连刑期只有一、二年左右的都被选到外役监。若从监禁的惩罚效果及社会复归需求的角度来看,这些收容人被监禁的时间并不长,对于中间处遇的需求自然没有那么迫切。尤其是一、二年刑期的收容人,恐怕连最基本的监禁惩罚目的都还没经历过,就到外役监开始放假了。由于外役监收容员额有限,而这些人占掉了真正需要中间处遇的收容人相当的名额,殊为可惜。

我曾在台东武陵外役监待过1年7个月左右,那里好山好水,景色美不胜收;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完全与大自然合而为一,每4个月可以返家探视3天,让我返乡的最后一哩路,走的平静而安稳,学会了如何过马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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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北元作家、更生团契志工,曾任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