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销向RCEP宜申请优惠国原产地证明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吴雅君(左起)、中华经济研究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大年、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营运刘惠雯、执业会计师林宜贤。图/安永提供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已经在11月15日由各参与国举行视讯领袖峰会签署生效,皆对于从事跨国投资贸易台湾企业影响重大。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昨(23)日举办「RCEP与自由贸易协定发展对跨国企业供应链冲击因应之道研讨会」,中华经济研究院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大年受邀出席时指出,对台湾而言,RCEP签署最大的影响主要来自「中国日本」、「日本与韩国」二个新建立的自由贸易关系,故中国、日本及韩国市场关税减免情况最受到关注。

刘大年说,RCEP参与国与我国的产业链关系紧密,占台湾总出口比重接近六成,尤以中国、东南亚国家协会ASEAN(下称东协)和日本最重要,尤其对非零关税产品,如钢铁制品纸制品化学品市占率逐渐被中国、韩国或东协超越,RCEP生效后,台湾未来的经贸空间将受到挑战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吴雅君分享RCEP参与国贸易法规及常见查核风险,深入分析RCEP经济圈纺织机械、石化、钢铁等台商产业所造成的冲击与机会,并针对如布局在RCEP参与国内,关税优惠待遇、RCEP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及海关查核风险等税务议题进行介绍,寻找可能的节税规划

吴雅君指出,台湾企业应多方面评估原料来源国加工国在RCEP下可享有之关税优惠及关务便捷程序,除了综合考量当地成本及市场因素,进而重组供应链排程外,也应积极申请RCEP优惠原产地证明,在进口至RCEP参与国时能够享有关税优惠,降低优惠关税适用之不确定性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林宜贤提醒,台湾企业应思考能提升竞争力的新投资架构交易模式,及重新设计因应国际多边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与价值创造的供应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