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正视安乐死

比利时一对45岁同卵双胞胎兄弟安乐死。图为示意照。(图/翻拍自cafemom.com)

阿修伯

所谓好死即是平静安稳、无牵无挂、没有痛苦挣扎、没有遗憾的结束这一生, 也就是善终、自然死、安乐死。这对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十分重要的事。

常见传媒报导,某人病痛缠身经年,甚至神智不清满身插管,仍然医护照料挣扎求活,佩服表扬其求生意志之坚强,视之为佳话美谈,阿修伯对此一向不以为然。这样有如一具活标本生命其实已经没有生存的意义,姑且不论其白白消耗医疗资源

台湾因车祸而陷入昏迷的少女王晓明昏迷40余年,拖累其父母心力交瘁照顾她40余年,直至其父母往生,真是人间惨剧,哪里是什么佳话美谈。

我们华人台人传统观念多是「好死不如赖活」。我这次突暴大肠癌恶疾,亲朋好友闻讯,皆鼓励吾乐观奋斗克服病魔好好活下去,其实我已活到台湾人男子平均寿命77岁了。

当然,如果能克服病魔,再过几年平安日子也是不错。反之,如病痛不已饱受酷刑,就太没意思了。真正爱护我的亲朋好友,也应帮我搜寻探听,何处可申请安乐死如何申请。这是十分严肃正经的事,不应忌讳逃避,应该坦然面对。

欧洲一些文明先进国家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美国的欧瑞冈州华盛顿州、蒙他那州、佛蒙特州德州(有条件限制)都已经实行了安乐死,应该再予扩大推广。

安乐死是在意识清醒下,绝症病人的自主决定,医师使用巴比妥酸盐注入病人体内,使之深眠无痛而死,是尊严死是平和死,值得提倡。

不错,安乐死也是一种自杀的方法世界各大宗教几乎都反对自杀,并恐吓自杀者必受死后更大的无止境痛苦,这种说法值得思考讨论修正。如果说王晓明及其父母都是要偿还业罪必须受40余年折磨,不可以安乐死提前结束痛苦,那就太残忍了!

有人挹注心血苦心研究,发明了某种绝症的灵丹妙药。如果其原料确实珍贵无比,制作又十分艰难,因此以天价上市,尚情有可原。虽然也是造福人群实际功德不大,仅极少数人受惠。万一疗效并不那么神奇,则此发明有乘人之危敛财取利之嫌,病友们要小心,免被临终诈骗

我认为安乐死是人类文明进化的指标,台湾与大陆都应该正视实行,希望我能够轻易享受到这项好康福利

作者阿修伯,建国中学台大森林毕业现居纽约,自由撰稿人,长期鼓吹良性台独。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文章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