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活人怎忍心他受折磨?」 退休师连署安乐死合法

台湾进入老年社会安乐死长照变成重要议题。(图/记者黄克翔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国际间对于安乐死议题一直抱持不同态度,国立嘉义高工一名退休教师赖台生日前在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发动「安乐死合法」连署,他认为,生命意义不在寿命的长短,而在生活精采与否,「死的活人我们怎忍心让他们继续承受病痛的折磨?」

赖台生表示,看到身边亲友家庭中有植物人、昏迷不醒的、无药可治的…大笔医疗费拖累家庭经济;漫无止境的照顾拖垮照顾者健康…人孰无情?哪个病患家属希望结束亲人的生命?「但谁来关心病患及家属的苦痛;谁能减轻病人及家属的恐惧、焦虑?谁能关心他们何去何从?」因此推动安乐死合法。

「安乐死」源自希腊文 euthanasia,意为「好的死亡」或「无痛苦的死亡」,韦氏字典定义为「安静而容易的死亡」,由于涉及医学哲学、经济、法律宗教伦理社会学等各领域,各界看法相当分歧,安乐死的合法化与否,一直是个颇受争议性的议题,赞成的人认为可让痛苦的病患得到解脱;反对的人则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

赖台生认为,生命的意义不在寿命的长短,而在生活精采与否,当一个人成为「死的活人」,生命已毫无意义可言。我们怎忍心让他们继续承受病痛的折磨?我们怎忍心让他们毫无尊严的「活下去」?

赖台生最后表示,荷兰众议院于2000年11月28日通过安乐死以及医师助死法案,2001年4月10日参议院通过安乐死合法化,成为全球第一个准许安乐死的国家,希望台湾也能朝此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