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拟增过渡保险公司制度 业者:不治本找新买主难

金管会拟参考「过渡银行概念,增列「过渡保险公司」制度寿险业者认为,治标不治本,找到新买主很难。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金管会拟参考现行存保条例中的「过渡银行」概念,增列「过渡保险公司」制度。「问题保险公司就像血液流通导致脑中风的人」寿险业者指出,政府应当治标疏通问题保险公司血液,否则要找到新买主很难。

目前存保条例的「过渡银行」概念,是指由存款保险公司成立零资本的过渡银行,再由这家过渡银行承接遭停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采暂时经营,存续期间限2年,2年后标售找新买主。也就是说未来有两个方向,一是经营这家保险公司到业务慢慢萎缩到权利义务结束,二让这家保险公司起死回生,找到新买主。

寿险业者指出,谈了很久的退场机制,但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方案,其问题保险公司追根究柢,有三个原因,一个是不懂保险本质,当成一般企业经营,其二是老板或大股东本身心怀不轨,有掏空之嫌,第3则是专业经理人从中过分的得利。

寿险业者强调,保险是金融的一环,整体金融是国家经济命脉,一个国家要强盛应该要提升金融的表现,货币非常顺畅的流动,而金管会到目前为止不停控管的方式,把整个金融业掐死了,就像是血液不留通,导致脑中风,应该要放宽投资活络资本,否则若制度实施,反正迟早会被卖掉,谁会认真的继续经营。

业者认为,虽然退场机制的确应该讨论,但在根本的治疗上应更加注重,安定基金应该要更发挥根本的效用。金管会则认为,「过渡保险公司」制度最重要的是,保险安定基金可不用马上面临赔付的压力,或减少赔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