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达仁申请的是「协助自杀」 他说安乐死仅有这4国合法

傅达仁瑞士申请的是「协助自杀」。(图/翻摄傅达仁脸书)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体育主播傅达仁今(7)日在家人陪伴下,于台湾时间下午4时45分步入死亡小屋卫福部金门医院精神科医师表示,许多台湾人都把安乐死与「协助自杀」混为一谈,殊不知全世界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仅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哥伦比亚等4国,「傅达仁到瑞士申请的,其实是协助自杀。」

安乐死与协助自杀一直存在许多模糊地带徐志云表示,安乐死与协助自杀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由医护亲自动手」。瑞士虽然是善终大国,从1940年起就提供病人选择权」,但碍于法律规定不可由医护人员亲手执行,面对通过申请病患,通常是提供药品按钮,减少最终干预。

「不过,安乐死就不一样了。」徐志云提到,全世界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荷兰,病患可意识清楚的状态下,经审查确定罹患绝症身体痛苦难忍受、失去尊严等,就可要求安乐死。惟18岁以下需经过父母同意,一旦条件确定,医师甚至会免费到府执行。

▲全世界仅有4个国家安乐死合法话。(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比利时则是全世界第一个没有安乐死年龄限制的国家,目前最小执行者年纪仅17岁,且患者不一定要身患绝症,心理上有难以忍受痛苦的民众,也可在具有强烈意愿及意识的情况下申请执行。

徐志云表示,比利时病患在通过2名医师的评估后,家庭医师会协助注射过量麻醉药物,让患者在睡眠中死亡。因心理理由申请安乐死者,则需增加1位精神科医师评估,并增加1个月缓冲期,确认患者意愿不变,才会协助善终。

台湾同志热线2017年曾做过一份「安乐死合法化相关议题看法调查」,在2000多名填答民众中,有92%对安乐死表示支持、6%不确定,仅有1%不同意,结果超乎预期。尽管如此,徐志云仍坦言,「现在谈安乐死还太早」。

▲医师表示,现代谈安乐死言之过早。(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他表示,病人自主权利法即将在2019年上路,让20岁以上的成年人,在处于疾病末期、不可逆的昏迷状态、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等状态时,能由医护人员依据预立内容,终止、撤除或不施行急救,相较于过去的「不施行心肺复苏术(DNR)」需有委托代理人,更明确规范病人权利。

徐志云说,距离病主法上路只剩半年,许多民众与医疗机构对于内容依然「一知半解」,加上从安宁缓和到病主法推行就花了10几年时间,安乐死虽然是一个蓝图,但在现在大家都不知道病主法能带给大家多大权利前去谈它,「有点太快了」。